PTT
Submit
Submit
选择语言
正體中文
简体中文
PTT
Examination
[请益] 刑法客体错误和打击错误问题
楼主:
Copyjie
(nine哥)
2021-04-29 22:04:35
甲要杀乙 在乙的车上装炸弹 车子发动炸弹就会引爆 但甲认错车子 装在丙的车子上 但刚
好丙将车子借给乙 当乙发动车子时炸弹引爆 但乙没死 请问甲如何论罪?
作者:
M4Tank
(M4Tank)
2021-04-29 22:16:00
甲的主观是对他想像中的“乙”>丙所以对丙要讨论杀人未遂 对乙要讨论过失致死
作者:
Unfriendly
(肀而缶)
2021-04-29 22:30:00
类似“歪打正著”?只不过真正想杀的乙没杀死而未遂,杀人罪的“人”不是指任何自然人吗?骑着装有炸弹的车的任何人类都有可能会被炸死,只是在主观构成要件讨论故意与否,他对乙此人有致死的故意,对丙此人没有致死故意,当然村姑俺非刑法专业还请板上大师不吝指教~
作者:
sky2327189
(安心豪)
2021-04-29 22:36:00
这题没有打击错误的问题,甲知道装炸药的这台车只要有人发动则那个人就会死,主观上有杀人犯意,已着手,成立杀人未遂罪。
楼主:
Copyjie
(nine哥)
2021-04-29 22:37:00
其实我看解题书解答跟M大一样 只是解题书是开枪但这题是汽车炸弹 就让我蛮苦恼的
作者:
sky2327189
(安心豪)
2021-04-29 22:37:00
客体错误
作者:
xgMd1trtw
(john77mditrtw)
2021-04-29 22:41:00
甲主观上要杀乙,锁定乙为目标,最后没杀到乙,法定符合说(想的跟事实差不多),对乙成立杀人未遂主要是多了个换车,如果题目是:甲要杀乙 在乙的车上装炸弹 车子发动炸弹就会引爆 但甲认错车子 装在丙的车子上 丙上车后爆炸,但没杀到丙xxx..就会变成甲主观上要杀乙,已锁定乙为目标,但杀到丙,具体符合说(想的跟事实差很大),过失犯未遂犯审查提示就出来了
作者:
sky2327189
(安心豪)
2021-04-29 23:16:00
客体错误是行为时的犯罪方法与预期结果对应的客体一致,打击错误则是行为时犯罪方法与预期结果所对应的客体不一致。可以好好思考一下,不然客体错误也可以凹成打击错误,因为你的对象错误,杀错了人,那是不是成立过失致死罪呢?(多数人都可以膝反射杀错人的客体错误结论是杀人既遂或未遂)以上供参,或许就是学说见解不同,结论也不同,那就选一个你能接受的吧,有错误敬请指正。
作者: Meticulos (耿鬼最可爱了对吧?!)
2021-04-29 23:26:00
觉得这里没有打击错误的问题,打击错误是行为人想像流程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并且”造成打击的客体与想像不一致。本案中行为人犯罪计画想杀的是乙,纵使实施犯罪的流程与其想像不一致,但并没有打击到错误的客体(仍然是乙受害),只是没有致死。对于目标(乙)的风险也已经不可控,但目标未死,故论以未遂。对丙只有炸了他的车,应该只有审查毁损相关的犯罪吧。
作者:
joker7788996
(乔克七八九六)
2021-04-29 23:34:00
甲主观想杀乙,以乙之车为目标装炸弹,却误丙车为乙车而装在了丙车上,到这里客体错误没问题。而无论最后坐上丙车的究竟是乙或是他人,均不影响甲杀人故意的成立,亦不会有打击错误的问题,甲毕竟没有“欲炸乙却中丙”这种打击到非目标客体的情形。最后炸中乙应如同三楼所述,只是“歪打正著”,乙大难不死,故甲应对乙负杀人未遂,对丙负毁损之责。我是这样解啦,有错还请指正欸不好意思更正,我在书上找到你说的开枪那题,对乙论以过失而对丙未遂盖甲主观上是针对他认为的乙(丙),按打击错误乃行为人因所用方法有错误而生未希望之结果,甲的主观既然是对于他认为的乙(丙),则现在真的炸中乙应为因其方法错误而没有成功攻击到他主观认为的乙(丙)
作者:
Joyeeee
(Joye)
2021-04-30 01:00:00
https://i.imgur.com/J8oAYwm.jpg
楼主:
Copyjie
(nine哥)
2021-04-30 01:02:00
可以问一下本题的解题方向吗 感觉大家的见解都有不同
作者:
sky2327189
(安心豪)
2021-04-30 01:19:00
虽然不知道楼上说的解题书另外的内容是什么,如果原本想要杀A,不管开枪杀人行为的客体错误对象是谁,如同鲁阿姨说的歪打正著,子弹偏离打死了A,那么对原本想要杀的A仅成立过失致死罪。一并补充。
作者:
xgMd1trtw
(john77mditrtw)
2021-04-30 02:17:00
感觉大家的见解不会差太远 简言之,不要太care 客错还打错 从行为人主观想法去看 本题对乙成立杀人未遂对丙顶多毁损 不然换个方式想,对乙讨论过失致死 对丙讨论杀人未遂 你不觉得很奇怪吗
作者:
sole772pk37
(咬我阿猪)
2021-04-30 09:08:00
结果提前发生吧
作者:
wowisgood
(寻)
2021-04-30 09:19:00
打击错误是同时对复数对象攻击,不小心打错人客体错误是只对单一对象,但是认错人本题爆炸时丙跟乙没有同时出现,就是客体错误啦客体错误的时候人名就不重要了 把丙跟乙换成"人"就能解了
作者:
sqe123456z
(可爱就是正义)
2021-04-30 15:14:00
对乙重伤害过失,对丙杀人未遂+毁损理由同一楼
继续阅读
[请益] 高雄人事行政补习班推荐
qweasdsteven
[赠送] 历年志光会计考试用书
chchih
[补习] 关于高考会计版本问题(代po)
cucusow
Re: [请益] 在考试时把文具用完怎么办
HANABI727
[情报] 律师考试400分门槛惹议多年 高嘉瑜:考选
lusifa2007
[课业] 【分享 - 101─109年度行政法考题汇整】
Rady
司律 民诉参考书推荐
leokoyo
[请益] 民诉249条、之1、250条如何解释
M4Tank
[课业] 110关务三等关税法规第2题破坏性查验
ralftalent
[赠送] 考试用书、函授(全数送出)
supererika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