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有关户籍法第十九条意思的问题

楼主: hgood1234156 (风骑士)   2021-02-18 19:21:51
小弟想跟大家问一下 户籍法第十九条:“在同一户籍地址内,不同户间另立新户或合
并为一户者,应为分(合)登记。”小弟理解力没有很好~ 意思是不是说,例如像:在同
一户籍地址内,一户里有五个人,这五个人里面三个人再独立设一个新的户出来。在同一
户籍地址内,有A、B、C 三户,其中的B、C两户合并到A户里。不晓得这样理解得对不对

希望了解的各位帮小弟解答一下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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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ieigo (清)   2021-02-19 09:57:00
看不懂你说的意思。分合户登记就是分户和合户登记,一个地址内有可以n个户。假设ab原本在同一户,现在要分开,就是分户。第二假设ab原本在同一地址不同户里,今天要合并为同一户,就叫合户。如过这样还不懂,就把户改成户号去想就好了。分合户登记有条件限制,记得要一起看!
作者: mainjoey (时间过真快.....变老人了)   2021-02-19 14:21:00
b,c 合并成 d 也叫做合户分合户大概就和你解释得差不多喔 我第一句解释的怪怪的 直接忽略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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