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 地方自治第81、82条问题

楼主: w566566 (Julie)   2020-06-25 00:47:38
想请问各位前辈关于申论题
如果题目试问:“直辖市长”罢免通过后的后续处理并以地制法的补选、派员代理等法条
说明。
那在构思“补选”这部分的架构时应该是要81、82都写出来然后81条稍微带过,还是只写
82条就好呢?
因为就题目来说,民选首长的补选只有出现在82条里面....可是只写82会不会太少?
先感谢各位前辈解惑~~
作者: Unfriendly (肀而缶)   2020-06-25 10:11:00
作答时间允许的话,就把题旨相关法条全引用出来最安全,补选就是回归到选罢法的选举规定,但地方自治考都以地制法为主轴把地制法的规定点出来就应该可以了
作者: CoryLuebke (路伯克)   2020-06-25 16:49:00
想请问什么考科会有可能考到81.82?立法程序?感觉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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