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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陈昀/台北报导〕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通过“中央政府机关总员额法部分条文修正
案”,因应人口老化及长照需求遽升,将公立医院职员从第一类员额排除,不再受总量限
制;为配合未来“宪法诉讼法”等司法新政施行时的人力需求,第三类司法院及其所属职
员员额,最高限额增加1100人。
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人事长施能杰指出,中央政府机关总员额法自2010年4月施行迄今已
逾9年,期间未有修正,为了回应目前社会对于医疗照护服务及司法改革的殷切期待,提
案修正适用范围及员额最高限制规范。
三读条文明定,以总量限制人力配置将不利公立医院运作,因此将公立医院职员从第一类
员额排除,为此也将第一类员额的最高限从8万6700人修正为7万4600人;另,现行第三类
司法机关员额最高限为1万3900人,为因应司法新制运作,将最高限调整为1万5000人、增
加1100人。
条文明定,整体员额最高限从17万3000人调降为16万900人,放宽行政院在员额总数最高
限范围内,调整各类人员员额最高限,但第三类司法机关人员员额不得调降,保留司法院
员额运用之弹性空间。
此外,院会也通过附带决议,要求司法院在法案修正通过6个月内提出完整规划,说明未
来因应各类新增业务之人力分配方式、各类辅助人力预计增额数量等,并检讨相关业务是
否有非必要人力,将先关业务转以资讯化替代等。
抓紧囉,明年名额要起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