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刑诉第252条各款于260之适用

楼主: ChiehKuo (Jas)   2019-04-26 17:27:40
板友好,
我看纪纲刑诉今年课本C第67页时发现有个地方跟林钰雄教授、林俊益法官的教科书内容
不一致
纪纲课本括号2写252第1-4款不能用260(蓝色笔记是上课时老师说的)
https://i.imgur.com/bXysIub.jpg
但是林俊益跟林钰雄课本都说适用260
林钰雄版本
https://i.imgur.com/WBPaKQ8.jpg
林俊益版本
https://i.imgur.com/UJPxu2J.jpg
想请问为何会有这差异~
感谢~~
作者: theservant (公仆)   2019-04-26 18:48:00
260就是实质确定力的例外规定(排除确定力)所以具实质确定力者原则不得再行起诉。例外符合260者得再行起诉 参照再审(特别救济)这边要注意的是260所称1.同一事件系指事实同一,不包括法律上同一(96台上7134号判决)。2.新事实新证据,只需要不起诉处分时,未知悉事实或未曾发现之事实及为已足。不以处分确定后发现之事实证据为限。,(104台上字1896号判决)1.法条明文规定排除实质确定力适用得再行起诉(260)2.纪纲说法无实务见解支撑3.大法官说法和补教名师说法我秒选大法官
楼主: ChiehKuo (Jas)   2019-04-26 19:12:00
好的 感谢T大 抱歉 因为第一次接触刑诉 怕是有什么自己没想通的地方
作者: jason88633 (ColorMilk)   2019-04-26 21:52:00
总感觉是老师误植...我当初看到也觉得很莫名@@
楼主: ChiehKuo (Jas)   2019-04-27 03:09:00
可是老师上课又有说蓝笔那句....
作者: birderent   2019-04-27 06:49:00
再审与非上必然经过判决确定,而“判决确定”为第252条第1款事由。我的想法是,第1~4款皆属国家已无刑罚权,无刑罚权之事件,检察官要如何提起公诉,孰难想像。如果是这种想法,蓝笔的补充就仅是补充第1款的救济方式
楼主: ChiehKuo (Jas)   2019-04-27 08:00:00
1到4款都适用260 这跟蓝色笔记说不适用有冲突感谢几位大大帮忙我照t大说的直接采教科书说法好了
作者: st8602200 (雨天)   2019-05-02 14:15:00
我自己重听了26b,老师是说252第一款具备有实质确定力,检察官不可再行起诉,啊如果真的有新事实新证据,应该要走再审,毕竟都已经判决确定了,原po你要不要再重听一下26b那堂课啊
作者: wenker (隔壁大叔)   2019-05-02 14:47:00
同学你要不要再去听一次..........
作者: cindycincia (挺柱!!)   2019-05-02 14:48:00
没看到纪纲实际内容不好评论 单纯就第一款同之前版友所说 都有判决确定你要怎么再行起诉?要救济是针对判决吧
作者: patrickmoto ( )   2019-05-02 15:24:00
同学你484上课都在玩手机
作者: goodbearz (燕子湖烟雨斜)   2019-05-02 15:27:00
本文的主旨是询问哪间的录音笔或是APP比较好对吧?
作者: jardon (综合水果汁武士)   2019-05-02 18:00:00
看不懂就回去重看啊 保证跟你讲的不同
作者: joy0983965 (翔)   2019-05-02 22:06:00
同学,您需要蛮牛吗?或者放慢播放速度,我知道老师说话秒快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