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行政法选择请益

楼主: ev7113487 (马克自我突破)   2018-12-12 01:03:52
大大好,想请教两题行政法选择题,麻烦大大解惑,谢谢~
20 关于管辖之叙述,下列何者错误?
(A)管辖权非依法规不得设定或变更
(B)行政机关对事件管辖权之有无,应依职权调查;其认无管辖权者,应即移送有管辖权
之机关,并通知 当事人
(C)行政机关得依法规将其权限之一部分,委任所属下级机关执行之
(D)行政机关因业务上之需要,得向无隶属关系之其他机关请求协助,不得将权限之一部
分委托其执行
答案是D
小弟的疑惑→单看D选项是行政协助手的意思(行程法19),这样的话也不能说算错吧?
32行政机关撤销授予利益之行政处分,进而请求受益人返还原受领之给付时,下列叙述何
者正确?
(A)行政机关请求返还之书函性质为观念通知,得移送行政执行
(B)受益人拒绝返还时,行政机关应向行政法院提起一般给付诉讼
(C)行政机关应以书面行政处分确认返还范围,并限期命其返还
(D)行政机关请求返还之书函性质为行政处分,且不论行政处分是否已确定,均得移送行
政执行
答案是C
但为什么不能选B?提起一般给付诉讼应该也可以的?
作者: HtcNewOne (新一)   2018-12-12 01:13:00
D之陈述囊括P15II,AP19两种形式 故后段"不得"是错的管辖权限移转 AP15II 未移转AP19后面那题 参照AP127III:应以书面行政处分确认返还范围并限期命其返还其所受领之给付 本条规定是应 不是得别无选择喔
作者: nukjay (高大周杰伦)   2018-12-12 04:36:00
第一题:不得→得(行政协助可以,委托也可以)第二题:行政机关作成行政处分了,所以直接行政执行就可以,不需要打行政诉讼,一般给付诉讼是因为1.公法上之原因发生财产给付2.公法上非财产给付3.行政契约履行,才会打
作者: J7565J (蓝光)   2018-12-12 07:58:00
第二题,陈治宇老师都说"用行政院给你钱,就能用行政处分跟你要回来!"
作者: awpdv (郭懿)   2018-12-12 09:16:00
第一题:无隶属之“机关”怎么会是行政助手?第二题:B是旧法C是新法不谢~
作者: nukjay (高大周杰伦)   2018-12-12 10:33:00
aw大,楼主应该是指行政协助而已,"手"应该是他多打的
作者: awpdv (郭懿)   2018-12-12 11:40:00
了解~那我第一题应该要改成这样回答:行政协助本来就可以将权限委托喔,但行政助手不行。
作者: HtcNewOne (新一)   2018-12-12 14:11:00
搞清楚行政协助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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