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对某项计画每支出 1 元,中央政府就补助 2 元,该项支出的税价(tax price
)及配合率分别为:
(A)1/3,1/2
(B)1/3,2
(C)1/2,1/3
(D)1/2,2 {104退除役三等会计}
考选部公告答案为B,税价为1/3 配合率为2
但小弟手边的参考书上关于税价的定义是全部货价,中央政府的补贴税率
按照这个定义税价应该是2/3
而此配合率的定义是中央政府支出1元 地方政府应配合提拨之比率
参考这个定义配合率应该是1/2
两个算出来都和考选部的答案不一样 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 请指点一下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