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交特考 考选部的公告
公告“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外交领事人员及外交行政人员考试规则”第三条附表一、附表二
修正草案,请社会各界于预告期间惠示卓见。
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外交领事人员及外交行政人员考试规则于七十
六年七月二十二日订定发布,最近一次修正日期为一百零六年四月二
十四日。兹以外交部因实际业务需求、人才专业考量及配合政府政策
需要,拟于本项考试三等考试外交领事人员类科增设“高阶英文组”,
以进用兼具国际事务专长与即时传译及文书翻译能力之人员;及增设
“国际法组”,以进用具国际法专才之外交人员,参与国际事务谈判、
研议处理涉外国际法之相关专案,办理各项涉外法律事务。
经核上开二新增类科组,学校已设有相关院、系、所、科、组、
学位学程培育人才,拟订之应试科目与现行已设类科组专业科目差异
达三分之二以上;另预估未来五年职务出缺数,二新增类科组均分别
达十五人,符合“公务人员考试设置新增类科处理要点”三款要件之
规定,爰纳入考试规则研修,修正本规则第三条附表一及附表二,于
三等考试外交领事人员类科下,新增“高阶英文组”及“国际法组”
之应考资格、应试科目及成绩计算规定。
https://goo.gl/MW5Dk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