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 行政法一问

楼主: goodmary (玛莉好)   2018-03-20 18:24:15
【103年高三法制选择】
Q:义务人于行政执行程序中,若有消灭或妨碍债权人请求之事由发生时,
义务人应如何提起法律救济?
(A)依行政执行法第 9 条声明异议
(B)依行政执行法第 26 条准用强制执行法之相关规定,提起债务人异议之诉
(C)依行政诉讼法第 307 条前段规定提起债务人异议之诉
(D)依行政诉讼法第 8 条规定提起一般给付之诉
A:(C)
这题刚看到题目时还是有点不了解题意
看了林清老师百分百上的解析还是不太懂
于是去阿摩查了解答
最佳解是以例子来作解释
例如甲欠乙50万,于是用自己的车子给乙做抵押,约定2年还完钱后车子还给甲,后来乙
因欠税被国税局申请行政执行而要将甲的车子查封,此时甲可以跳出喊冤而向国税局提
出异议。
若将例子套进题干中
义务人应该是欠税的乙,债权人应该是国税局,所以是乙提起债务人异议之诉嘛??
但这样又跟例子说的不一样了
感觉观念有点卡住了 还是说有更容易了解的例子呢
谢谢。
作者: shixing (shixing)   2018-03-20 19:46:00
最高行政法院97年5月份第1次庭长法官联席会议(一)
作者: sjy0821 (jyunyi)   2018-03-20 20:13:00
A是针对执行程序违法和不当才能提(类似强执12)所以不能选A,BD一看就不对XD,所以C才对
作者: pinpinchi (pinpinchi)   2018-03-20 20:39:00
简单说明给你参考:https://goo.gl/KkUc98
作者: newfrank (newfrank)   2018-03-20 20:44:00
一个是债务人异议之诉,一个是第三人异议之诉,稍微有点强执法概念就懂了,不难。难的是要知道1楼po的最高行97年5月庭长法官联席会议决议(虽然我觉得这决议没什么道理就是惹)
作者: sonyakao   2018-03-20 22:37:00
A是针对执行程序所提出B是行执在金钱执行程序上准用强执D跟题目没关,题目不是要打给付诉讼C,题目是义务人,有实体消灭事由打债务异议之诉你的例子有点不同,甲是第三人,非义务人(除非乙对甲的债权,拿车抵押有做质权设定,登记外观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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