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在买老师函授有签什么所有权归陈克强老师,不得转售、赠与等等,那我现在用不
到了该怎么处理?
爬文看以前板上有讨论过,不过也不了了之,有人知道怎么办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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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ker (隔壁大叔)
2018-03-20 16:13:00我也想知道答案 之前有去问补习班 说不能转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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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x (只有适应没有适合)
2018-03-20 16:25:00还蛮好奇这种有效力吗?还是只是道德喊话?毕竟都付一笔钱买函授了却没所有权?这样是租借的意思吗
作者:
im31519 (风水似月)
2018-03-20 17:16:00我觉得要不要合约书po出来或请教消保官 我自己是觉得自己花钱买的影像不能出售很可笑 那我以前卖的正版电影dvd不也违法了?
陈克强贩卖商品的方式 我不认为是身为老师该有的整个手段根本就是商业手法 已超越连锁补习班
应该卖出之后,消费者应保有其支配权,否则买那权利还是原卖出人的,那消费者保障在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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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7565J (蓝光)
2018-03-20 18:25:00超越连锁补习班?好好奇
作者:
micing (善良牧羊人)
2018-03-20 18:29:00我了解你(们)的担心与想法,若您愿意的话,您可以打电话给
作者: qwe31302 (Wiga) 2018-03-20 18:29:00
陈老师心理学讲述清楚吗
作者:
micing (善良牧羊人)
2018-03-20 18:30:00我,我很乐意与您分享我这样做的想法,也很乐意听听您的想法或建议。您可以在我的官网找到我的手机号码。除了睡觉时间,我都开机。我是陈克强老师。
楼上是老师本人 就民法言 交易完成所有权发生移转可自由处分交易物品 记得老师曾言若发现考生转卖教材老师会采取法律行动?
作者:
micing (善良牧羊人)
2018-03-20 19:05:00PTT输入接口不太好打字,您提及的那概念我懂,若您愿意的打电话给我,或传讯息给我,我再打给您亦可。这样比较能讨论,而不止于皮毛式的讨论。
作者:
beqese (多余的空白)
2018-03-20 19:14:00我觉得老师可能因为技术问题,没办法预防如果转卖被重制才会出此下策吧,建议想办法从技术面上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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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31519 (风水似月)
2018-03-20 19:52:00何不直接开诚布公的说明呢?我很好奇除了[降低新版销售数字外]好像也没有其他的理由了 另外 贩售者自己因技术问题而无法防治不肖之徒的复制 不应该将此成本转嫁到购买正版朋友的身上才是 我自己也有购买老师的解题课本 但这样的做法好像限制了购买人的权利
就老师(买方)而言 我用钱向老师买教材 金钱所有权归老师 难道我可以限制老师此笔金钱只能拿来吃铁板面?
作者:
micing (善良牧羊人)
2018-03-20 21:01:00基本上,“国考心理学历届试题详解圣经版第二版”书++“105年补充包”+“106年补充包”倒没有争议,适用于第一次销售理论。但我们心理学函授课程属租赁性质,就像是我依个人的心理学专业打造了很棒的车子帮助考生直达金榜,只提供考生使用但未卖断该车拥有权一般。(我希望我们学员或考生不仅直达金榜,还能开着我打造的车子迈向精彩人生!我要谢谢楼上部分考生很棒的建议喔!技术提升一事,我也评估过。但因我的心理学课程内容较多,学员又没有坊间补习班来得多,使用加密技术将大幅增加每位学员的费用负担未来我会再评估看看是否采行这样的做法。我也要谢谢部分
作者:
J7565J (蓝光)
2018-03-20 21:19:00建议老师实际发一篇文,好好说明。
作者:
micing (善良牧羊人)
2018-03-20 21:20:00考生能够同理我的做法--在不同选项中努力找到平衡点。我了解无论采用哪种方法总不完美,但您的建议我会认真思考也希望有机会能与您当面聊聊,您将会更了解我的想法;而我也会因您的建议获得智慧的增长。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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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id99 (习得乐观)
2018-03-20 22:04:00不就依著作权法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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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x (只有适应没有适合)
2018-03-20 23:33:00好奇函授教材属租赁性质老师是怎么定义跟施行的?毕竟这种东西也不是卖家说的算呢!要嘛如果你是说“租借”,到期归还而你退还部分比例的租金,那大概比较合理。如果你贩售的价格教材就是一万多块一般函授价钱,还说这些实体课本dvd等是租赁给我们的,不准转让或是转卖....我是觉得您扩张解释了法令范围跟一般商业使用习惯呢
作者:
brag (自夸)
2018-03-20 23:43:00从陈的Line中透露出很多自以为是的偏见俯拾皆是美股大跌就沾沾自己从不买股票,好幼稚,存股族有你这样瞎忙?时间拉长 3年 5年以上 存股族永远屌打你这样瞎忙
作者:
micing (善良牧羊人)
2018-03-21 12:54:00(以下是我对pex的回应)在回应这讯息前,我仍得说明:语言只不过代表我众多思考的一小部分,如果有词不达意之处也请多包涵喔!或请再提出疑惑,我会再回复说明。1.pex提及卖东西不是卖家说的算,这倒是真的。但问题关键之处在于是否有买家愿意买单。只要有买家愿意买单,这笔交易就能成立,卖家所卖物品的价值也就存在,彼此满足了对方的需求。这是自由市场经济原则,也是目前你我生活中普遍存在的现况。2.卖断或是未卖断(租借)等方式该如进行,这可依契约内容而定在买卖双方皆同意契约内容的前提下,仍可进行符合彼此需求的买卖。至于您提及是否扩张解释法令范围或一般商业习惯,这倒见仁见智。签订契约前熟读契约内容应是现代人具备的常识,只要契约内容符合个人的需求,个人也能接受契约内容部分规范,没有什么不行的,这都是合宜的作法。3.我的学员多数是未来国家优秀的公务员,他们程度之高,智慧之聪颖,对于这些买卖过程中伴随的利弊得失清楚得很。在我和他们相处的过程中,您提及的问题从不会是我和他们之间的问题。在我的心中,我在乎的是他们在我的心理学课程中获益了多少,懂了多少,成长了多少,有什么是我可以为他们多做一点的。看到他们鱼跃龙门,荣登金榜,这会让我开心许久;看到他们从我这儿习得了如何思考一件事、找到自己的人生目标、做好自我管理、了解人性的本质,以及人际互动的技巧等等,这会让我开心得更久!我想说的是,我并不是在经营补习班,我在经营的是一份助人成长的事业-协助学员拥抱成功的事业。最后我仍要谢谢pex的回应,让我有机会分享自己的想法。若您仍有其他疑惑,也欢迎您提出来,您也可以email或打电话给我亦可。对于brag对我的一些看法,这些看法有部分正确,但也有部分并不正确。我明天会再回复您哪些想法是我同意的,哪些想法又是我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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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ker (隔壁大叔)
2018-03-21 16:53:00我有打去消费者的专线问了一下 对方回复说如果合约上载明不能赠与跟转售就不能了
作者: zeiyuhu 2018-03-21 23:26:00
好奇这种合约本身是合法的吗?如果不合法就没有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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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quill (贝贝 ★新警察☆)
2018-03-21 23:28:00民法上就看有没有违法公序良俗囉~
作者: zeiyuhu 2018-03-21 23:28:00
如果可行所有商家都这样订契约的话,二手市场就此消失?用习惯法解释应该也说得通,这题可以拿来考民总申论XD跟民法247-1第三款情形好像也有点像
作者:
pex (只有适应没有适合)
2018-03-21 23:58:00对于陈老师的课程质量我并没有质疑的地方,只是想就事论事:这种常态性贩售课程用的定型化契约,这样的规定是否有显失公平之处?为了购买课程,同学当然都会签下去,但短期补习班补习服务契约书这样订定真的合乎法令吗?我疑惑的是这个
作者:
jgs0213 (jgs0213)
2018-03-22 01:15:00丢掉
作者:
catquill (贝贝 ★新警察☆)
2018-03-22 09:23:00嗯... 楼上说的很明显了
作者:
micing (善良牧羊人)
2018-03-22 12:55:00(以下是我对brag的回应)1.brag提及的偏见一事,我同意的是只要是人必有偏见,或称为自以为是的看法,这是无法否认的事实,也是日常生活的常态-每个人都有偏见。2.Brag举的例子应该是我先前发表在我的生活圈或fb粉丝团上的那篇短文(107.2.6 难得一见的景象!)(有兴趣者可以连结到我的官网:陈克强心理学>文章与演练>我的文章>强词有理,搜寻107.2.6即可找到那篇短文。) 3.或许缩小讨论范围会是件好事,以免模糊了焦点。当我写作这篇文章并非为了沾沾自喜用的,也非您说的"自己从不买股票…",事实上,我和多数人一样在股票市场买过股票也赔了许多钱,等我了解一些事之后,我常想当时自己怎么那么笨…。发表那篇文章是为了让我们学员、粉丝团或生活圈成员等留意这些讯息,对于将辛苦钱投注在股票市场、基金或理财型保单等须留意其风险。这虽是老生常谈,但随着这段时间以来,世界局势不稳、美国联准会不断地升息及缩表、近期贸易战争开打及其他因素等等,股票市场是否能和以前一样稳健仍须谨慎看待。4.我期待着未来的每一天都能和今天一样安稳,大家平安过日子。然而,这世间运作的道理却不总是如我们所期待的那样--这世界总会为人们带来惊喜。塔雷伯提出的黑天鹅效应概念中,预测黑天鹅是件不可能的事,又有谁知道2008年那年全球会面临金融危机呢?在这种情况下,我想提醒我的亲朋好友们在股票相关市场上的投资应谨慎小心这应该是件好事,毕竟这世界上有相当巨量的钱都在股票市场这个大融炉里。5.您提及"存股族可以打败我的想法"一事,我很想支持您的看法,但实际上未必如此。这里的关键点在于你选择了哪一档股票,以及所谓的获益是从哪两个时间点推算出来的。让我以宏达电(HTC)为例,2011.4.28该档股票曾经飙升到每股1300元,亦即130万元才能买到宏达电一张股票。但到今天(2018.3.22 pm12:07)为止该档股票每股为68元,如果您是在2011年买了那档股票,今天看到这样的价格叫人情何以堪(1300'68)?130万元投资在股市七年,最后只剩下6万8千元。就算加上这些年大大小小的股息及获赠的精致股东纪念品等等应该还是算惨赔吧!也许未来HTC股票可能会反转向上(我由衷期待,HTC加油!),但这可能得等上好长的日子。(脸书的股票也在近日大跌了)。6.我不是股市名嘴,但我仍希望投资股票的人能依著自己的努力与承担的风险获得相对的利润。然而股票市场总存在着如2013年诺贝尔经济学者得主罗伯.席勒所称的“非理性繁荣”--投资人一厢情愿的想法,无视于真实状况。7.最后,投资股票、房地产、黄金或比特币等等都属个人意愿,我所能做的就是依我所知道的提醒身边的人,在把辛苦钱投入这些投资标的之前,仍须多做功课,并谨慎为宜。(经过上述的论述后,brag是否还会觉得我"自以为是的偏见俯拾皆是"?如果会的话,应该是我词不达意,抑或是您有更好的见解,我很乐意听听您的见解,您的见解若能超越席勒、塔雷伯或葛拉汉等人的观点更佳。)对于wenker、zeiyuhu、catquill及jgs0213等人想法或看法,我先前都已想过。任何想法或作为总有可被挑剔之处,若更深入地讨论这议题恐怕就得进入法律的攻防,这又是个没完没了的议题。容许我将我有限的时间与精力用在其他我觉得更有意义的地方。由于冰冷的文字讨论很容易就引起误解或争议,若您对该议题感兴趣或有更好的见解,我很乐意用电话或line与您详谈。(这PTT的输入接口实在不太友善耶)
作者: probao (大叔) 2018-03-26 16:33:00
文中充满宗教式的催眠语言,读者慎之,慎之。我只能说,这种是经过设计过的催眠式语言,很多传直销或激励课程都会运用,听者宜审慎理性思考。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