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国考板板规 (2018.2.10版本)

楼主: alees (侠士)   2018-02-10 06:55:16
一、总则:
(一)本板讨论核心为“考选部举办之国家考试”
,无关本板讨论内容的文章直接删除。已有
国营企业讨论专板,请前往专板,但本板不
禁止讨论。
(二)讨论内容应着重于国家考试考科的内容、范
围和准备、应试、上榜心得,相关工作内容
或是待遇讨论内容,偏离讨论考试内容之文
章,板主得删除之。
二、发文规则:
(一)基本发推文规范:
1.禁止发表一行文、文章字数未满20字、空白文
、注音文,违者删文警告。允许三小时内自删
但如有故意之行为:
a.经删除后依旧发文有(一)1之情况。
b.连续发表两篇以上(一)1之情况。
禁言20日。
2.禁止发表政治性文章(国考政策除外)或内容不
实文章,违者禁言40日。
3.禁止发表广告文于板面,违者禁言60日,但纯
讨论补习班之师资、出版社书籍之优缺点,若
附有详细理由者,不在此限。
4.禁止未经发文者同意公开其信件水球,违者禁
言40日。
5.禁止谩骂、挑衅、攻击、使用不雅文字,违者
禁言40日。针对特定或可得特定之id者,禁言
60日。情况轻微者,得先行警告。例外允许对
新闻公众人物合理发泄,如有涉讼,与本板无
关。
6.未经同意禁止公布他人个人资料、通讯内容,
违者退文并禁言半年。(因推文不能退文,
加计60日。)
7.分享、散布或重制版权物,请遵守著作权相
关法令,违者退文并禁言一年。
(因推文不能退文,加计90日。)
(因站规修正,裁罚大幅增加)
8.如有发推文(新闻情报除外),不违反前七款
条文,而令板友有不悦情况:
(1)浮滥发文(定义:非具体充实)
(2)无实益发文
(3)多次无意义推嘘文图
(4)非在合理范围删修推文
因为(1)(2)文章判决易流于主观认定,宽松让
发文者有自删机制以为自省。
逾时未处理,违者禁言20日。
9.推文亦受到发文规则规范。
以上原文得删除。
(二)征求、买卖、交换、捐款、优惠券、赠送书
籍、读书会文规范:
(买卖征求,须谨慎交易,不得买卖盗版版权物,
违者准用第二条第一项第7款。)
1.征求交换买卖文请洽置底文推文,违者征求交
换文警告,但板面买卖文则禁言30日。
(1)本板性质属考试相关板面,为单纯本板功能,
凡征求买卖等均严格限制。
(2)于二手书板barterbooks发文逾二日无人回复
,可于置底买卖区推文,惟需谨守买卖推文格
式,征求文亦有征求推文格式。
范例:
[买]XXXX函授课本金卡优惠券 #(barterbooks板
文章代码)
[卖]XXXX函授课本金卡优惠券 #(barterbooks板
文章代码)
[换]XXXX函授课本金卡优惠券 #(equal_change板
文章代码)
[征]XXXX金卡优惠券礼券
征求文须有借用性质,否则该用买卖!转让教材
也在买卖范围内。
置底买卖区推文超过一个月、不符发文规定与范
例推文,板主得删除之。
2.赠送书籍、文具、文昌笔、阴骘文等可于板面
发文,惟请注意板面秩序,一次赠送完毕,如
有营利之情事,违者禁言30日。
3.读书会文:
未依以下规范发文者,删除警告。
(1)于读书会板StudyGroup或考生所在地区板发
文逾二日无人回复,可于板面征求,惟需转
录发文纪录于板主信箱。
(2)征求文章内容应注明a.征得板主同意发文b.
读书会板或考生所在地区板征求成效不彰。
(三)课业(请益)文规范:
(1)课业文不以标题和分类为标准,以文章内容为
实质课业文审查,需附出处和想法。课业文除
无人回应外,不论答案正确与否,均禁止删除
(包含修推文至空白),违者禁言30日。
(2)其他具有提问性质的文章,不以标题和分类为
标准,除无人回应外,不论答案正确与否,均
禁止删除(包含修推文至空白),违者禁言30日。
(四)伸手文规范:
伸手文定义:无提出自身相当之经验,即要求
板友提供意见,为单方面的要求他人提供意见
,非双方性的讨论交流,发文前请详尽本身收
集资料之义务,违者删除警告,但有故意滥发
伸手文者得禁言20日。
(五)多重帐号发文规范:
1.原则开放多重帐号发表文章,有以下情况例
外禁止:
(1)曾有违反板规纪录,再次违反板规者。
(2)禁止帐号共用。
2.有例外禁止之情形,多重帐号移送组务和帐
号部接受调查。
(六)板务讨论文章:
1.板务讨论文,可于板面讨论,板主除违反板
规(一)(五)外不得任意删除之。
2.板主认为板务讨论已充足,可以结案处理。
结案后,有其他意见陈述,应以站内信讨论
,站内信讨论若无共识,可申诉组务,交由
小组长裁决。
3.检举违规文章应主动向板主举报,请勿以回、
推文与他人言词争执。
(七)其他:
1.禁止于板面暗示或明示提告,相关法律争讼行
为,请以站内信沟通。
2.关于国考相关之问卷调查及特殊性文章:(行
车记录器),经板主同意可发表于板上,未取
得同意者删除警告。
3.发表心得文为分享之用,除作者主动赠书、提
供笔记外,不得要求上榜者赠送书籍、提供笔
记等不正邀约,违者依照板规征求文规范处置。
4.张爸文(恶意连结),适用闹板条款,送帐号部
处理
5.如遇到板上争议事件,避免板面混乱,板主为了
维持秩序,得迳行锁文删文,不受各条款之限制
,惟需公告说明理由。
三、罚则:
(一)删除文章为警告,例外得发文公告。(轻度
违规警告,中度违规20-59日,重度违规60
日以上)
(二)累犯条款:经执行完毕后,半年内违反本板
板规者为累犯:
轻度违规者不计累犯条款
中重度违规者再犯为中重度违规者为本刑3倍。
(中重度本刑3倍,ex本刑20日,再犯60日)
如未执行完毕而用分身发推文,每款目加计
20日。
(三)闹板条款:凡严重干扰板面(含推文)运作者
为闹板,违者退文禁言二年,并送交帐号部
处理。(因推文不能退文,加计半年)
(四)具有相当之理由,视情节之轻重,可免予处
罚、减轻或加重其处罚。
四、检举及申诉:
(一)板友可任选一名板主站内信检举违规事项,
其信中须包含文章代码、违规事项等,信中
内容无根据或内容过于简略,板主有权拒绝
受理。检举人有权要求不公开id。
(二)对板主判决不服者,请先与板主站内信沟通
,与板主沟通后未达共识者,请自行备妥资
料、证据至 L_LifePlan提出申诉。
(三)如申诉获得免为处分之判决,板主应每案给
当事人2000p币做为赔偿
五、板主自律:
(一)每年3月为板主选举期间,开放板友参选,
参选资格:登入300/发表200,无退文且
无中度以上违规纪录,原板主得连选连任。
板主选举办法另订
(二)板主得指派板友担任小板主,协助板务处理
,小板主不受板主选举限制。
六、备注:
(一)板规自公告时施行,旧有板规、判例皆废除。
如遇有紧急事件,临时公告为板规,不受现
行板规限制。
(二)板规、临时公告应遵守PTT站规、中华民国
法律之规范,若有牴触,以PTT站规、中华
民国法律为主。
(三)发文前应详细阅读置底板规,不得以不知板
规,规避处罚。板规有解释之模糊空间时,
由板主决定板规之解释。
(四)板规制定遇有大幅修正时,应先经公告讨论
及宣导期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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