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ba048 (不要说话)
2017-12-14 11:58:05有关民法不当得利的问题
甲偷乙的木头的卖给丙万元,丙雕刻成佛像卖给丁,问乙可否向甲主张不当得利?
想问的是乙在所有权上没有受损害,但是在占有的权益上是不是受到损害?
再来采直接因果关系说的话
是不是基于同一原因事实呢?
麻烦各位高手解惑谢谢了
作者:
rengood (薛)
2017-12-14 12:52:00甲偷乙木头 无法律上原因获得占有利益 应该得请求返还其价额
作者: analysis (请Pledis放过AS) 2017-12-14 16:01:00
说真的这题目很容易开花,因为还要考虑丙丁的善意取得是否在两年内,还有丙是否因加工取得所有权
乙的所有权怎么没有被侵害?所有权因为甲偷走,不能自由使用、处分、收益,就已经侵害所有权啦...侵害所有全部是只有物的毁损,只要所有权行使被侵害都算*权不
作者:
rengood (薛)
2017-12-14 16:40:00楼上说的没错 但是原po是问不当得利 就所有权而言 甲确实没有享有利益
作者:
d78922 (包皮退下)
2017-12-14 23:56:00甲卖给丙万元,那万元应该算不当得利了吧。侵权跟不当得利的竞合吧!?
作者:
kkahon (海上男儿)
2017-12-18 17:46:00还要考虑到善意取得的再处分是否为有权处分的学说争议及修法,判断丁是否终局取得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