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关于准诈欺

楼主: canvas0403 (帆)   2017-11-20 07:27:06
按刑法第341条第1项规定:“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乘未满十八岁人之知虑浅
薄,或乘人精神障碍、心智缺陷而致其辨识能力显有不足或其他相类之情形,使之将本人
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有疑问的是
若是用诈术使知虑浅薄之未满十八岁人、精神障碍、心智缺陷而致其辨识能力显有不足者
,将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适用诈欺罪还是准诈欺?
翻了两本书
一本上面写本罪(341)系以诈术以外之方法,而乘未满十八岁.........
另一本写用诈术及诈术以外之方法
刑法初学者 请版上高手释疑 谢谢!
作者: PanFeng5566 (潘凤5566)   2017-11-20 08:29:00
准诈欺既曰准,那它就不是诈欺,准诈欺的手段严格来说,并不算“施以诈术”。而且行为人如果对准诈欺的保护客体为诈欺的话,行为人也能成立诈欺罪。所以就算题目是准诈欺的保护客体也应该要先论诈欺,诈欺不成立,才会论准诈欺。回到问题上,如果行为人的手段该当“诈术”,就是论“诈欺”,如果不该当诈术(趁思虑浅薄……),那就考虑准诈欺。我的理解是这样啦
作者: winterrain (冬天的雨)   2017-11-20 12:44:00
明显是诈欺罪
作者: winu (受监护宣告ing)   2017-11-20 12:52:00
楼上冬雨大大耶
作者: algorithm (algorithm)   2017-11-20 15: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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