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科有法院组织法的考生们留意
〔记者项程镇/台北报导〕法院开庭时,常因书记官打字速度跟不上当事人陈述意见的内
容,导致审判长须分心等书记官打字,无法专心指挥诉讼,司法院行政诉讼制度研究修正
委员会日前开会决议修法,让行政法院未来能视案件性质以录音录影取代当庭制作笔录。
司法院行政诉讼及惩戒厅长简慧娟指出,目前行政诉讼程序已全程录音,为简化法院文书
作业、让审判程序进行更加顺畅,使所有参与诉讼程序人士都能专注法庭活动,因此将修
改行政诉讼法,增订以录音录影取代书面笔录的规定。
根据行诉法研修会修法规划,未来审判长征询当事人意见后,得命书记官以录音或录影代
替笔录,但如当事人舍弃、认诺、自认诉讼标的,或撤回诉讼,或移民署收容案件,或后
来上诉、抗告到上级审,且上级审认有必要时,原行政法院就应将录音或录影内容制作文
书。
司法院刑事厅长苏素娥指出,未来不排除修改刑事诉讼法、也以录音录影取代当庭制作笔
录。司法院民事厅长邱瑞祥表示,已考虑修改民事诉讼法。
资料来源: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5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