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司法院关于法官等的考试进用改革方案

楼主: cyora (小鸣)   2017-07-29 12:47:29
来源: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277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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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考试进用之改革方面,采下列改革方案:
1.法官、检察官与律师合并考试,及格者均取得律师考试及格之资格。
2.依法官、检察官需用名额,按前开考试成绩、志愿,进行法官、检察官考试
第三试(口试),录取参加法官、检察官职前研习之资格。
3.职前研习期间一年(仍属考试阶段),成绩及格者,即予分流,分发为法院
之候补法官或检察署之候补检察官。
4.候补期间仍为五年,其中二年到法院、检察署以外机关(法规、诉愿、监所或
律师事务所等)历练,另三年协助法官或检察官,负责草拟裁判书、检察
书类(为分散办案人力减少的冲击,候补期间历练的事务顺序应弹性安排)。
在此改革方案下,候补五年期间加强各种历练,不以自己名义办案,可弥补法律
人养成过程之不足。
作者: akey47742 (紫霜)   2017-07-29 13:47:00
重点候补5年没过又打回平民老百姓
作者: Edifiel (尖头面)   2017-07-29 15:25:00
一样以考试取材.期间拉长不能以自己名义属名为裁判.这样这样出来还不是一样被骂奶嘴法官有差吗..后补10年也一样人民只认为司法官以外的工作经验才是所谓的工作经验。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7-07-29 16:17:00
养成过程的不足这个问题 这改动有解决吗?XDDD
作者: tnw ( )   2017-07-29 16:41:00
不挂案 薪水怎么算
作者: piercingX (Guandro)   2017-07-29 16:44:00
找房仲转任法官如何 房仲超有社会经验的
作者: famas2200 (喔!)   2017-07-29 17:24:00
街友也可以当法官,看尽社会冷暖说不定还比一堆杀人可教化判得更好
作者: soqqcat (笨猫)   2017-07-29 17:39:00
全部行政、司法机关可以废除了,诉诸民意最好最快。这时候惨的是谁?没权没势的人!老是举那种极端案例,明显眼中没别的法律案件存在吧
作者: leaderweb   2017-07-29 18:14:00
XDD学了法律可不可以用点漂亮的法学文字 老是扯这样跟没念过法律的乡民有什么两样XDD
作者: hahaharabbit (511犭王米分!!)   2017-07-29 18:50:00
为什么有些念过法律的人总是有一种要凸显“我跟你们这些普通活老百姓很不一样”的心态啊?XD
作者: xeriob021409 (宁静海)   2017-07-29 18:56:00
阿不然呢?唸过法律如果思维还停在诉诸感情、民意那跟一般人有什么差?
作者: watermom5566 (我是水母)   2017-07-29 19:27:00
今年有把第二阶段院检实习时间拉长,不过重点还是分发后啦…
作者: hyde0815 (茶)   2017-07-29 20:14:00
意思是法律可以悖离一般人民法感情?叫AI出来判案就好了 司法官全部废除 GG斯密达
作者: tyrosine123 (ptt第一帅)   2017-07-29 20:25:00
非法律系还能考吗
作者: ptt98105   2017-07-29 20:45:00
审检辩三合一的话,律师选试应该也没囉?
作者: pinhanpaul (没风度到极点的病)   2017-07-29 21:26:00
看过考选部做事情的样子之后,发现法官好像也不怎么恐龙了嘛,啧啧
作者: osee (os)   2017-07-29 22:26:00
ㄎㄎ 最近两三年 应该都是律师界强力主导改革 修法方向 颇ㄏ
作者: DongRaeGu (东拉菇)   2017-07-29 23:14:00
制度是不错啦,重点还是执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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