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反对律师国考改制 东吴法律系系学会发起

楼主: robalika ( )   2017-05-16 15:25:24
先做个揭露:小弟已经考上了,如果不喜欢上榜者说三道四,还是左转比较省事。之所以不用既得利益者的词,原因也就是小弟也还没进到能垄断利益与话语权的那一群,只不过是卡在考生与执业律师间的尴尬角色而已。
制度的修正常会涉及世代间的对立,台湾人已经看得很多了,典型的例子如最近的年金改革。这些变动的共同特征往往在于:使后一代面临较上一代不利的情况,冲突也经常在这里发生,虽然那些被改革的事项究竟离个人有多遥远,能否谈上权利侵害一事都还有疑问,但活生生的剥夺感与压榨也骗不了人,因此有所不满是正常的。但是从事情的另一面来看,我们也知道任何制度都不能担保其永恒不变,因此讨论的焦点往往不会在“能不能改”,而是转移到“为何改、如何改”之上,改革的正当性通常也在这里的论证中建立。
尤其对于法律人更是如此。我无意建立某种专门知识的傲慢,但这个群体所受的训练,其中的核心能力就是对于事实与价值的辩证、分析。我们常去笑某立委又提出了可笑的买票法案、哗众取宠法案等(君不见那个说精神病患要治疗完毕才开始算刑期的台南市长参选人?),那我们自己在进行对话时,同样也该避免诉诸情感喊话与不理性,那才是说服人的根本。
对于考选部最近提出的修正草案,若将律师高考第二试的条件列举出来,可以发现:
作者: soqqcat (笨猫)   2017-05-16 15:30:00
写得真好。我男友(非法律系)对这件事的看法是,如果考试是必然的,那还是好好去唸书比较实在。
作者: pinhanpaul (没风度到极点的病)   2017-05-16 15:53:00
强但就内文而言,拜读后持保留立场,不过仍感谢不吝分享
作者: Xenogamer (ゴミ丼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5-16 16:07:00
这才是一个法律人该有的论述水准吧 推
作者: diggi   2017-05-16 16:29:00
作者: aaaaaz22 (小穹)   2017-05-16 16:35:00
不推。“认真的人无须害怕”与制度的良否并无直接相关。采用分数门槛制,在无标准答案的考试中无疑是加重射幸性的影响程度。简单来说,我想表达的无非是:“就算我有能力考上,也应该有权利拒绝不合理的评价方式。”所以我同意努力的重要,也赞同可以适度缩减名额。但可以直接缩减比例,而非用分数这玩意儿。
作者: koyi (koyi)   2017-05-16 16:52:00
不光是考试制度,而是整个制度都要改变。但就像您说的,没有人认真讨论过这件事情...唉
作者: mychat (天堂与套房)   2017-05-16 16:53:00
会有法律系落榜大军来嘘你 既得利益者竟然叫我们念书!!!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5-16 17:03:00
考选部修正草案的理由之一为提升律师素质,若是如此,那么律师每年回来考这一点没有问题吧?
作者: soqqcat (笨猫)   2017-05-16 17:07:00
楼上r大,那要不要全国专技高考的都比照办理?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7-05-16 17:10:00
不用比照办理阿 就把那修正草案的理由撤掉就好啊不然等于用个最师出无名的理由当理由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5-16 17:10:00
如果目的为提升专技人士素质,手段为执照效力一年三年五年,我觉得没有不可。推l大,我认为要变更考试方式、及格方式都可以,但是提出的理由要能说服人阿。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7-05-16 17:12:00
其实制度本来就不可能永恒不变 但短时间内狂改实在是觉得很三小...然后提升素质这理由真的鸟...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5-16 17:13:00
然后跟a大一样,不推“认真的人无须害怕”这句。
作者: newfrank (newfrank)   2017-05-16 17:14:00
不愧为尊贵不凡112,末端市场代表律师表示悲愤QQ
作者: repast (Simon)   2017-05-16 17:16:00
呵呵 考上了怎么嘴都行(摊手
作者: soqqcat (笨猫)   2017-05-16 17:19:00
不是都有烦请左转的温馨小提醒吗?
作者: pinhanpaul (没风度到极点的病)   2017-05-16 17:25:00
律师蓝海在次级市场
作者: repast (Simon)   2017-05-16 17:28:00
soqqcat的立场转的有点大阿@@
作者: soqqcat (笨猫)   2017-05-16 17:29:00
r大我没有呀。我只是觉得如果上榜者也不能参与讨论的话那也有点令人沮丧吧?
作者: pinhanpaul (没风度到极点的病)   2017-05-16 17:31:00
马英九:心态要改变,不要怕竞争
作者: repast (Simon)   2017-05-16 17:32:00
笑推pinhanpaul 本文给我就是这个感觉(摊手
作者: aaaaaz22 (小穹)   2017-05-16 17:36:00
笑推h大简洁有力XD靠,是p大
作者: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17-05-16 17:37:00
新的草案就是走回早期的标准再加上分科
作者: repast (Simon)   2017-05-16 17:37:00
我没说过上榜者不能讨论阿,只是用一堆话包装不要怕竞争的概念,我也发表我不认同囉,反正话语权从来不会在考生手中,还是多念书少上ptt卡系在。阿有些已上榜的在新制下你们反而可能落榜者,所以说出不要怕竞争前先想一下,温馨小提醒
作者: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17-05-16 17:38:00
这个会过其实就是说早期的方式其实比较好 XD其实拿当初改掉分数及格制来打脸应该就可以了?!
作者: DoughtyArIAn (三国猛将阿爱安)   2017-05-16 18:08:00
是阿,但认真学习的人根本无须害怕,但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幸福,大学时代不用打工专心读书,毕业读研究所不用工作,全职考个几年,考上律师后还可以继续全职拼司法官.阿~~~我忘了,这个社会就是菁英复制的社会,拿到资源的人一层一层叠上去才是正道,对不起喔我忘了.今年这个改革,真的是为了全体人民就算了,但是真的是吗? 呵呵呵. 还有,不是每个人都都学不用打工,出社会还可以全职不用背家计的,麻烦把这点考虑进去.什么叫背家计呢?不是要跟女朋友看电影还是买iphone所以打工,是不做书没得读家人要饿死了,这样讲清楚吗
作者: bbf811tw (北斗星之影)   2017-05-16 18:12:00
对新制有不同意见给推尊重不同的声音
作者: dswen (牛河)   2017-05-16 18:16:00
认真论述推,不过这篇太过低估考试的射幸性还有我不认为现行考试之下能够测出法学推论能力,能够测出的仅是记忆与争点理解能力而已
作者: DoughtyArIAn (三国猛将阿爱安)   2017-05-16 18:16:00
考试院的新制还可以延续菁英复制的社会唷~
作者: dennis355032 (启丸)   2017-05-16 18:25:00
仅同意原po内容一半:我赞同门槛提高,但不赞同没有任何*前提下*的提高。律师考试与其他类考差异在于全申论,从而1、如何界定*一定*的标准?2、独门暗器反面观之,谁能确保不低分?纵使,写出迎合该老师的答案,因而获得较高分数的心证,都要嫌不客观了。3、很多考上的人为什么反对回任考?又很多考生会什么嘴考上的人回任考?(1)就考上的人而言,不也是无法担保一定能再次通过?(2)就考生而言,用新进律师素质良秀不齐当设门槛理由,不是很鸟吗?无法否认的是现行制度对于上榜有射幸性,在无法建立改题及出题客观性以前,本不宜单方面增设门槛。4、最后,80年来,面临改革的都是律师考试制度,难道不应改革正在市场的那群?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7-05-16 18:52:00
抱歉红明显,请问您怎么看待司法官前200名但律师仍然落榜的情形?我也已经上岸了,应该有点资格问这样的问题
作者: H25566 (H2大大)   2017-05-16 18:54:00
楼上这问题也太一针见血XD不过倒不乏司法官考上律师没上的,也不乏司法官考上律师名次吊车尾的例子。我也不认同低端市场抢食的那段,有个前辈考试真的不在行但外文顶呱呱,早就有事务所要他,只差一张律师牌,也不care他名次在哪,他最后也是倒数名次的考上(100年新制),可不是什么没竞争力只能在低端抢食的。律师终归是个专技证照,在讨论它价值的时候建议要抛开纯法律圈的旧思维。我也考上了,补充一下XD应该有话语权(?)
作者: haohaobobo   2017-05-16 19:11:00
啊 怎么楼上都一堆考上的啊 到底还有谁一样没考上的啊 难怪人家要缩减名额 没有考上的出来发言吧 不然这些发言会让人觉得律师真的太好考了 随便发言都是已考上的没考上的要出声啊 不然一直被带风向 要上岸比这些人更竞争了 毕竟他们都是在放宽的时代考上的 你们被限缩了 还要被酸言酸语 真的该出来发声了
作者: Saaski (GreedIsGood)   2017-05-16 19:16:00
推 pinhanpaul: 马英九:心态要改变,不要怕竞争
作者: carzyallen   2017-05-16 19:19:00
第二个————往下数第六段是否编辑一下,部份重复语意且不清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7-05-16 19:20:00
haohaobobo你有什么不满吗?还是要我拍证书给你看啊?说人酸言酸语以前先好好看别人发言内容同意H25566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7-05-16 19:30:00
就我来说 考试就在考抓争点 其实就差不多就是背书..低端抢食到也还好 因为真正执业可能更看重业务、外文甚或者判决查找,抓学说争点这种东西倒也不是很重要不过这也是个人短暂的执业浅见
作者: Naimamo (茂野吾郎)   2017-05-16 19:52:00
完全认同这篇!“甚至更不客气的说,如果在律师高试中拿不到前10%的成绩,那你的法学能力真的足以应付专业的需求吗?”这句话看了更有感触,以前也是用这句话每天给自己鼓励的但老实说,独门暗器那边比对一下就真的知道,分数会差很多(来自亲身访谈出题老师的经验)
作者: haohaobobo   2017-05-16 20:03:00
E大好凶唷 真的让人心生畏惧了 没考上的赶快离开这篇吧 不然发言又要被E大骂了忘了说 我因为不怕竞争 所以才反对修改门槛 甚至应该放宽 只是可惜没办法像E大考上 只好选择默默承受限缩的苦果囉 照这篇的逻辑 哪天只录取一人也很合理了
作者: mychat (天堂与套房)   2017-05-16 20:22:00
楼上其实好好理性讨论就好 干么一定要用嘘的跟二分法= =
作者: swgun (杨 威利)   2017-05-16 21:08:00
嗯嗯 没有不景气只有不争气 但是律师太多找不到case都是你们把开门太宽了 坏坏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7-05-16 21:21:00
别人重点在替后进争权利,结果你重点放到话语权,争点抓不到的话你实在前途勘虑,不用大家在那边连署
作者: haohaobobo   2017-05-16 21:40:00
楼上在自我介绍吗 呃 这样说等等又要亮律师证了 还是不说了
作者: dennis355032 (启丸)   2017-05-16 21:46:00
赞同evi大跟h255大,个人觉得射幸性应如何解决是很大的问题,用‘没有答案,却有及格分数’的方式作为律师执照的资格取得很…
作者: kop78110 (silent jealousy)   2017-05-16 21:56:00
如果既然已考上的法释学能力这么高,为何不让大家都进入市场机制,这才是重点吧?说新进律师程度不足根本是假议题,为何不开窄门让后辈竞争,程度不足就被淘汰啊,还是前辈们害怕什么?
作者: smallcosmos (cosmos)   2017-05-16 22:02:00
我比较好奇 别人害怕跟自己考不上的界线是?这年头好像落榜都是别人的错 有花时间念书的都像白痴
作者: soqqcat (笨猫)   2017-05-16 22:07:00
哪来的自信觉得自己很强很会执业阿。有真的接触过实务吗?
作者: preattyall (天命不欺,岂遂殆哉)   2017-05-16 22:11:00
考试机制失灵,应以法律系毕业做为取得律师资格的门槛即可,市场机制自然会淘汰不适任者
作者: pinhanpaul (没风度到极点的病)   2017-05-16 22:12:00
真的有在摸实务的人,都不敢说自己很熟实务了……中肯不好吧,万一市场机制失灵怎办,还是政府管制经济好了。不对,政府如果出错,那可不得了,全民公投才是正解。可是如果民意暴走……(loop
作者: boncil (wweei)   2017-05-16 22:38:00
好多讲的多有远见说到底就只是很怕自己考不上罢了
作者: dennis355032 (启丸)   2017-05-16 22:41:00
好笑,凭什么你以前考只要靠努力就能考得到,后辈考就要*更*努力考才考得到?
作者: leaderweb   2017-05-16 22:58:00
看不懂 到底是在吵凭什么更努力还是分数和努力相关度低
作者: boncil (wweei)   2017-05-16 23:06:00
照你的理论来说,那些机汽车考照变难也应该去吵?私心人人都有是情有可源,但不是每件事去吵就有用,尤其是单纯为私心闹的,所以还是理性些吧
作者: watermom5566 (我是水母)   2017-05-16 23:24:00
唉考生就是最菜的白老鼠,只能赶快考上了。
作者: g92357 (JAFAY)   2017-05-16 23:43:00
汽机车考照事先会知道考什么,而且标准很明确,扣分规则就在那边,有没有违规一翻两瞪眼,觉得拿纯申论的律师考试比喻不太恰当,而且,不太懂面对自己觉得不合理的制度改革为什么不能吵,争执归争执,到时候还是会努力念书上考场啊,这跟理不理性没关系吧
作者: Chaung (健康沙拉霸)   2017-05-17 00:51:00
拿驾照考试比是什么逻辑不太懂,两者考试模式相似吗?
作者: shiryuki (Rei)   2017-05-17 08:51:00
大推这篇,也推认真学习的人根本无须害怕这句。
作者: boncil (wweei)   2017-05-17 11:06:00
他们也能喊不公平啊 这只是照你们逻辑的其中比喻 因为你们说法一大串让我看来就只有六个字 不平衡 不公平 又何必用其他文字去包装 如果争吵是要让你平衡些是说的过但有些人根本没了理性讲的特别难听 吵的越难看只是让人更看清你的畏惧 既然那么怕 不如人找一找上街去吧 也许还有转圜余地 在这边只能满足你口舌之快 一点帮助都没
作者: haohaobobo   2017-05-17 11:06:00
大嘘这篇 有写有竞争力的根本无需害怕放宽这句才给推嗯啊 有些人害怕竞争 只想支持限缩 这样真的讲的越大声越让人看清楚他们的畏惧 B大说得好
作者: H25566 (H2大大)   2017-05-17 11:37:00
认真的人无需害怕?没考上就是不够认真的言论果然出现了,坦白说除了前几名,后面几百名实力其实差不多,跟落榜前半部实力又能差多少?还不是射幸性?
作者: Naimamo (茂野吾郎)   2017-05-17 12:20:00
先撇开改制啦!老实说都开放900个了,你还没考上,敢说自己认真?会不会对自己太宽松了一点你如果只是追求考上边缘,那制度再怎么改都会有问题即便开放2000个,那第2001名是不是也要说名额太少如果你觉得后面几百名跟落榜前半段的实力差不多,是射幸性问题,请问哪个考试没有运气成分?你从来没有猜过选择题吗?难道要说多猜对不能算分?我是觉得这篇给人一些比较正向的思考,避免大家受情绪影响而无法念书,一些比较刺激性的话也才能逼自己往更前面的名次挤去,所以还是快去念比较实在,在这边留言这边吵考选部看不到
作者: bebi (none)   2017-05-17 12:40:00
题外话 好奇为何一些没当过律师的,总觉得自己工作能力很好?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7-05-17 12:53:00
所以我前面提问了,司法官前200名律师却落榜的情形叫做没有认真吗?前200名可不是前2000名,不用滑坡到那么后面。更不要说独门暗器。当考试本身公平性就令人存疑的时候,讲认不认真其实只是沦为一种空泛的口号和压死人的枷锁
作者: repast (Simon)   2017-05-17 13:02:00
推evilsura考生该的话,就被打:考不进900名不觉得是自己念书不认真吗?这样的法学能力可以应付执业?400门槛相对于440已经好多了不然你们想怎样?只有怕竞争的万年考生才会在那边哭邀啦有时间该该叫不如多去唸点书。呵呵......也可以想像当这些近年考上的之后掌权主导考试时会怎么对待未来年轻一辈的考生了,厂厂
作者: pinhanpaul (没风度到极点的病)   2017-05-17 13:22:00
站着说话不腰疼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7-05-17 13:34:00
我觉得在给我考一年 我就未必考得上阿 运气成分重再
作者: haohaobobo   2017-05-17 14:20:00
好奇为何一些当过律师的 总觉得工作能力很糟 害怕竞争呢
作者: Naimamo (茂野吾郎)   2017-05-17 14:30:00
呵,900人那句跟有无律师执业能力有什么正相关,真有趣
作者: bebi (none)   2017-05-17 14:30:00
我是没有觉得当过的都很好 烂咖也不少 但至少经过验证好或坏但一个当都没当过 落榜好几年的人 是怎样那么有自信疑问是这样 跟改制讨论无关(毕竟念书算是最简单 实务才难)我相信会有那种落榜n年的实务或许很强 但那是后验的机率问题我是疑问 为何"当下"还在考试时候就那么有自信
作者: pinhanpaul (没风度到极点的病)   2017-05-17 14:38:00
落榜就必须显示出自卑吗?自信必须和是否上榜连结在一起吗?难不成“我落榜所以我超烂”才是一个没考上的人应该表现出来的样子吗?如果是的话,那还真的是非常抱歉啊身而为人,我很抱歉。我对不起国家,我对不起社会
作者: bebi (none)   2017-05-17 14:39:00
nono 你误会啦落榜不用感到自卑 但不会对还没作过的事自信说我对之后律师考试很有自信 我绝对没意见 因为正在进行努力
作者: soqqcat (笨猫)   2017-05-17 14:41:00
我落榜过很多次,会也许是还有不足的地方,但说真的考上之后对自己会有自信多了,主管们看你的态度也不太一样
作者: bebi (none)   2017-05-17 14:47:00
我只是疑问 为何不是对考试有自信 而是用对自己执业能力有自信 别人都很怕你竞争 来反驳律师考试改革 根本无凭无据阿或许是跳题的疑问 当作我多想了 对"未来"有自信或许是好事吧
作者: bvcde33wq (我把真心向明月)   2017-05-17 14:51:00
楼上你这个逻辑 一开始应该是本篇作者提出这样能让新进律师更有法学能力吧?反过来说考生因为这样反有点...?
作者: bebi (none)   2017-05-17 14:53:00
我想法是 例如用近年来改来改去制度大乱或等等程序理由反对改制 这样我也会很支持 因为的确很麻烦 造成考生不便
作者: bvcde33wq (我把真心向明月)   2017-05-17 14:55:00
可是你提的这个观点不是考生说的阿XDDDD 是本篇作者
作者: bebi (none)   2017-05-17 14:55:00
但我反对 用类似"老鸟怕新人"这类情绪化或无法验证的意见
作者: bvcde33wq (我把真心向明月)   2017-05-17 14:56:00
而本篇作者已经上岸了
作者: bebi (none)   2017-05-17 14:56:00
楼上 或许我只是看到某些帐号言论 应该不是大部分考生意见
作者: bvcde33wq (我把真心向明月)   2017-05-17 14:59:00
心里想的有时候也许跟表达出来的不同 不过本篇我不太认同他的观点就是了 我只是纯粹把错推抵销回来既然只是讨论而非争个你死我活 文内观点好坏大家自己懂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7-05-17 15:09:00
我认识的那些没考上的后辈,没有一个像某帐号这么有把握,倒也不跟他计较
作者: bvcde33wq (我把真心向明月)   2017-05-17 15:13:00
我跟楼上一样 不过我也是没上岸的就是了 其实考上的也都是谦虚 毕竟都是苦过的反而更珍惜这个机会
作者: haohaobobo   2017-05-17 18:57:00
我认识的那些考上的前辈 也没有一个像某帐号这么害怕竞争 倒也是不用跟他计较就是了毕竟都是苦过所以更是捍卫后辈的权益 而反对这个方案
作者: EVEREVER (EVEREVE)   2017-05-18 03:00:00
楼上你有没有认真看别人推文阿==
作者: lion410202 (滚来滚去的阿狮)   2017-05-18 08:41:00
程政大老师说过,他有看过事务所(律师和会计师)很强的但没考上的,每个考试制度一定有他的缺陷,我觉得这篇可以很乐观地说认真不用害怕,是因为本身够幸运刚好符合考试制度的要求而已,像会计师考试必须每科及格,有人刚好国英文很弱可是专业科目很强却无法考上反过来说你叫台面上一堆法学教授去考律师,多少人考上但你会因此质疑教授们的法学能力吗?不会,因为很多是某个法学领域超强(例如民法很强)但其他法学领域很弱但是这种单科领域超强的人却不一定能拿到律师证照,因为现行考试制度就是需要所有科目分数加起来赢过别人有点像柯P之前说的鸭子理论,动物界用奔跑游泳和飞行三项技能做评比,比赛前,呼声最高的分别是狮子、鲸鱼和老鹰,结果是鸭子赢了,为何?因为其他三只都只单项100分其他0分,但鸭子每项40分,加起来120分就赢了所以每项考试制度都有它的侷限性,让门槛更狭窄就只是会牺牲掉更多考生而已,另外我非常不同意用考试的结果来评量一个人是否努力,这非常肤浅,不努力绝对落榜但不代表落榜的在努力程度方面绝对输给上榜的不过台湾社会还是很喜欢只看结果啦~~只用一次结果就完全给一个人下定义,完全不管过程也不考虑其他种种因素,才会造就一堆老人经济起飞时代把所有功劳都归于自己而完全忽略时代背景看本篇和推文,恩这种结果决定个人的观念应该会一直地延续下去~~~
作者: haohaobobo   2017-05-18 17:01:00
听说声明是教授拟的耶 结果被你说成很空泛 老师会很难过的
作者: bbf811tw (北斗星之影)   2017-05-18 19:45:00
112尊爵不凡 想必可以想出比教授更打到痒处的论点小弟在这边先跪着听
作者: swww   2017-05-18 22:57:00
“认真的人无须害怕”嘘这句话...
作者: jenoren (right)   2017-05-20 17:07:00
推原po 整理归纳能力强!但考选新制间接影响录取名额多寡,似乎容留讨论空间。
作者: lingugu (我要改变)   2017-05-22 13:42:00
以素质而言,难道目前录取的律师程度就比较差吗?手段和目的欠缺紧密关联性,而且限制目标群体太狭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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