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们大家好
有关车祸后民事赔偿一事想请教大家...
在下因为今年高普考前几天 骑车过十字路口突遇酒驾闯红灯骑士来撞我
当时我机车后座载我妈妈 当时被快速猛烈撞到车头 致双双倒地受伤
让我妈头部严重撞击地面昏迷不醒、血流不止(因当时戴西瓜皮安全帽&并未脱离@@)
后来头部缝了好几针,有脑震荡 需要观察3个月至半年 怕有后遗症!!
家母 目前 只要姿势稍微变化快一点 就会头昏严重 伤口也还会疼痛!
记忆力、反应力、理解力 皆大不如前....
医师诊断说 伤口事后能够恢复到7、8成好 已经是极限了....
我则一脚膝盖后十字韧带撕裂伤 全身多处挫伤 好长期间无法行走 医生判断需开刀住院!!
目前最少3个月的休养 +3个月的复健,故最快约等半年才可恢复正常的行走跑跳吧!!
让我无法顺利去参加今年上榜机会几近水到渠成的高普考试!?
最气人的是
上次地特4等我只差1分&只差3名,在全国录取最高分考区落榜,其他11个考区皆可上榜XD
经过一阵子的检讨准备.今年高普理应可双榜!事后自己看今年题目对答案 应可上榜无误!!><
却在考前不到1周时间 遇到酒驾又闯红灯的骑士 破坏我的整个行程&人生规划....
今年地特 虽然 伤势已恢复差不多 应可应考 但是我的类科缺额变少..又是地点偏僻屎缺
故 让我有点报不太下去...
又担心 等到明年高普 因为政府缩编员额 缺额更少 屎缺更多....XD
故我目前不但损失了今年高普本应上榜的年资和好缺 严重的话 我可能就永远考不上了..
只能放弃当公务人员了@@ 真的很不甘愿呀!!
肇事者方当时现场酒测值高达0.9....
事后 在第一次电话联系中 还想用苦肉计辩称他自己也有受伤呀!而不是先关心我们的伤
ps.当时看他最多是轻微的擦伤吧!车祸当晚半夜去警局做笔录时 对方还在警局呼呼大睡中
问了警方也确定,对方身上也看不出有什么伤痕呀!...XD
对方 事后还辩称当时他行经肇事路口时..还是绿灯...摆明睁眼说瞎话....XD
问他为何要酒驾 对方马上翻脸 说现在不想和我讨论这个....摆明无悔意....>"<
最后 双方就说 那就等调解再谈吧! 之后 对方也就没再关心过我们母子的伤势了!!
因为过几天要和肇事对方进行第一次调解,我想要向对方求偿民事精神抚慰金!!
因为 考量 我与家母 在这段期间 所产生的精神上&肉体上痛苦 全家人的种种不便与争吵
还有我可得预期之种种损失 包括上述的 无法于今年高普上榜 开始受训工作的损失...
以上面这点再向对方求偿一定金额的精神抚慰金 请问这样合理吗!?
再请大家能给予一些意见!!
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