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今年调特法律实务行政法第一题考的是公务人员救济
其实我一开始也想过应该不能提行政诉讼
我后来两说并陈写得提行政救济,扩大保障之类的...
今天看到法源资料网发现这是实务考题
决议文采的是不得提行政救济
附上决议文:最高行政法院 104 年 8 月份第 2 次庭长法官联席会议(二)
http://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_print.aspx?NID=131357.00
这样分数会有差吗=口=
还是其实两说并陈,有说个道理应该不会太差,不管在任何考试都行得通的?
谢谢大家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