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法条-顿号和或的用法(已解)

楼主: Duowa (小黑)   2016-08-16 17:01:51
这应该是我国文造诣太差所造成的...以至于我看不懂法条的意思
以刑法133为例:
在邮务或电报机关执行职务之公务员,开拆或隐匿投寄之邮件或电报者,处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最后一句:“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顿号应该是“和”的意思吧?所以,
总共会有两项罚责:
1.有期徒刑
2.拘役或五百元罚金(二者择一)
还是总共只有一项罚责(三者择一)
1.有期徒刑
2.拘役
3.五百元罚金
我猜应该是问题太蠢了,所以google下关键字找不到我要问的问题...
作者: Elsiebabe (miso)   2016-08-16 17:05:00
你有哥哥、姊姊、弟弟或妹妹吗?应该是指四个其中一个不是前面三个跟后面一个
作者: xiapomelo (SOWHAT)   2016-08-16 17:16:00
第二种.......
作者: turn90007   2016-08-16 17:21:00
后面是或顿号就是或,后面是及顿号就是及。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6-08-16 18:51:00
类似英文的写法a.b.c&d当然都用顿号尚无不可所以是二看错 应该是a.b or c
作者: p101422 (哇!)   2016-08-16 19:28:00
有期徒刑+拘役是怎样?关了,放出来再关一次吗 XD
作者: carthur (carthur51)   2016-08-17 09:29:00
其实可以查教育部的《重点符号标示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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