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uowa (小黑)
2016-08-16 15:21:18邮政法第36条(其中一项):
意图供重复行使之用,而于邮票、明信片及特制邮简之印花或表示邮资已付符志之上,涂
用胶类、油类、浆类或其他化合物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币九千元以下罚
金。其行使之者,亦同。
刑法202条((其中一项):
意图供行使之用,而涂抹邮票或印花税票上之注销符号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三百元以下罚金;其行使之者亦同
非法律相关科系,不是太清楚该怎么罚
如果意图重复使用邮票而犯了这两条,会怎么罚?
邮政法是1年以下有期徒刑+9000元
刑法是1年以下有期徒刑+300元
会依照不同法条而重复罚,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