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 物上请求权与所有权取得

楼主: octy (only)   2016-08-11 11:05:53
小弟有爬文了但还是不太懂,脑袋打结了
民法之物上请求权有消灭时效(大法官释107.164)
动产 15年
不动产(未登记) 15年
*但法条
768
作者: yanggiin (文组pollo只有1001招!)   2016-08-11 11:24:00
物上请求权不只包含时效取得的情况,这两个部分应该是切分来看,所有人的767可以主张的状况非常多,例如遇到无权占有的时候、不当得利的所有物返还请求......等等,这些时候767的时效是在15年内必须主张,不然就会罹于时效,而时效取得的状况则是所有人本来对于被占有的动产或不动产有767,但是被时效取得之后就产生抗辩无法主张。小鲁的理解大概是这样。
作者: hb2141994 (hhuuuii)   2016-08-11 11:40:00
甲请求权有消灭时效跟乙能不能主张善意取得是两回事,甲请求权时效消灭前可请求,但乙时间一到可以以善意取得抗辩又甲如果时效消灭后请求,乙可以直接以甲时效消灭为抗辩我的理解是这样
作者: Scansnap (1234)   2016-08-11 12:44:00
不动产未登记才能由占有人主张善意取得,您讲的释字是说已登记不动产所有人对无权占有人之767三个物权请求权是否有消灭时效之适用,主体客体问题都不同
作者: chapeau (:))   2016-08-11 12:57:00
我个人的见解:物上请求权得排除他人无权占有等。时效取得是相对人的抗辩权。不宜并一起理解跟讨论年数,写申论时亦应以双方论点各自阐述
作者: deeryi (deer)   2016-08-11 15:34:00
许文昌曾教过,767排除他人干涉有三种请求权,返还、出去妨害及防止妨碍,这些请求权中只有“返还与除去妨害”且是“已登记不动产”才不会发生消灭时效的问题!而防止妨害则是根本还没发生所以无时效问题*除去
楼主: octy (only)   2016-08-11 18:29:00
如果不幸真的出题乙占有甲动产16年,最后此动产归谁?我分别以"消灭时效&占有取得"两方向去申论,那最后结论该怎么写?到底归谁?
作者: Scansnap (1234)   2016-08-11 19:47:00
您不懂消灭时效(先去看这个) 请求权只是一种权能要有权利才会有权能(请求权) 因为是请求权才有消灭时效动产时效取得已取得所有权 原来所有权人已丧失所有权因此其所因所有权而拥有的请求权也消失 也不用谈消灭时效 您先好好的把王则鉴老师那本民法总则看懂 要不然念物权 也就是人云亦云 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哪里错不要小看民总 缺一个民总的子系统 那债权物权都颇呵已登记的不动产不能主张时效取得 所以所有权人主张物上请求权 但相对人主张时效抗辩是否可以适用 所以有大法官解释分别就767前段和767中段说没有 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 只是都叫时效 不能类比 就像很多人读量子力学书上写电子是波 一堆人就望文生义 认为就是介质波问题是波耳说电子自身就是波 很多人因此量子力学学的乱七八糟 说了这么多 民总一定要好
作者: mmc109815035 (Harry Hole)   2016-08-12 03:35:00
感谢楼上S大,路过看了都觉得醍醐灌顶,很清楚!
作者: leo8847 (阿宗)   2016-08-12 06:40:00
sc大解释一目了然
楼主: octy (only)   2016-08-12 11:20:00
喔 好像有点通了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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