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辈好 晚安
在新闻上看到一个实例,也有在郑老师书上看到相关问题,但新闻实例想不出来.
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有保全型/监控保证人地位
新闻上是说10岁男童趁父亲不在,放信号弹朝楼下丢,结果变成纵火车子毁损(人不在车内).
我是想请问:
1.朝车子放信号弹有杀人未必故意吧? 所以假设男童是杀人未遂,那父亲呢?
因为并没有(不纯正不作为)过失杀人未遂这条罪?
2.若父亲是上班,就脱离保证人地位了吗?
郑老师书上举例是父亲顾小孩 母亲上班,结果小孩跟人打架都挂采
结论是父亲不纯正不作为过失伤害 母亲上班无罪
书上没有论述两个幼童的罪
那请问以这个新闻实例,假设父亲有保证人地位,犯什么罪?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