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教公文的受文者?

楼主: taiwansoul (台湾魂)   2016-07-13 11:40:00
[问题] 应考资格、各种国考疑难杂症等,以有正确作法、答案者为主
(不包括书里的疑问)。若问题如人生规划、读书计画等,无一
定作法、答案者,请用闲聊选项。
请教版上各位前辈,如果考试的公文出现以下状况,受文者如何呈现比较好呢?
1.发函给2个以上不同机关,如某市教育局、某市卫生局。这样是要写受文者:00市教
育局、00市卫生局;还是只要择一代表,然后在正本、副本那里把要发文的机关写上即
可?
2.若要发文给各某市各级学校,受文者要写00市各级学校还是只要举一例,如00市
立00高级中学即可?
3.如果要发给好几个不同单位,能否直接写如正副本行文单位,然后在正副本处把单位都
写齐即可?(实务上函稿之做法)
以上请各位前辈不吝指教了,谢谢!
作者: funky1987 (Blacky)   2016-07-13 11:43:00
专文专发
作者: ezmantalk (来练肖话)   2016-07-13 12:39:00
上面写一个 下面正本:要全写才是实务作法如正副本行文单位才是考试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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