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在此想请教 104年民事法第22题
甲使用自己之建筑材料,在乙之土地上建筑房屋,已有建筑之外型,但尚未完成。
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A.甲之建筑材料,因附合于乙之土地,成为其重要成分,
由乙取得该未完成建筑之所有权
B.未完成建筑乃建筑材料之组合,非土地之重要成分,
故仍为甲所有
C.甲如系向乙租地建屋时,因系有权使用,故无附合之适用,
未完成之建筑为甲所有
D.甲如系无权占有乙之土地建屋时,未完成之建筑依附合之规定,
应为乙所有
正确答案是B.
想请教大家,为何C.选项不正确?
谢谢回答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