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sddog (asddog)
2016-06-24 22:03:05中止犯
是要有中止行为 并且结果不发生 有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
今天砍人 以为他死了 就离开了 被路人救了
这时就不是中止犯 而是杀人障碍未遂
如果今天甲教唆乙杀丙
乙去杀丙 不知丙没死 离开了
甲后悔了 救了丙
请问
今天
乙杀丙 结果不发生 非因自己中止
所以应该是杀人的障碍未遂
乙着手了 那甲的教唆
那甲不是也会和乙一样
杀人的障碍未遂
还是因为今天甲去阻止了
所以甲成立
教唆杀人未遂罪之中止犯
连带乙也变成
杀人未遂罪之中止犯
是这样吗
作者:
brella (府城严选臭懒趴)
2016-06-24 22:07:00不是
作者: si87037 2016-06-24 22:09:00
共犯只有不法限制从属性 但中止是罪责所以要各自判断?
作者:
askrui (赖以依靠的所有肩线。)
2016-06-24 22:11:00不就27条第二项条文而已吗?条文规定“行为人”。
作者: coolfunk8938 (chrisfunk) 2016-06-24 23:41:00
27条2项的共犯我想应该要28的共同正犯,所以跟教唆者无关既然乙成立271条2项了,甲就从属这样吧
我记得教唆犯要成立中止犯需要极力防免犯罪结果发生,所以需要打消乙杀人念头或是让丙没死
中止犯是特殊个人免除刑罚事由 所以甲可以中止犯 乙不行限制从属原则仅至不法行为
作者:
askrui (赖以依靠的所有肩线。)
2016-06-25 11:52:00cool搞错了吧,修法后共犯只指帮助和教唆,不包括共同正犯
作者:
buggest (茂野吾郎)
2016-06-25 16:52:00所以根据大大们说的 甲成立 教唆杀人未遂罪之中止犯 乙成立 杀人普通未遂罪
作者: coolfunk8938 (chrisfunk) 2016-06-25 17:11:00
我搞错了,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