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 100年司法官第2题法条适用疑义

楼主: lonelykids (黑维尼>w<)   2016-06-01 15:59:45
例题:
二、某大楼楼高 7 层,为民国 80 年建筑完成之双并大楼,门牌号码为 A 号及 B 号,
大楼之各部分均已办理区分所有权登记。
(一)大楼建筑完成时,建商将 A 号 1 楼规划为十个摊位,每个摊位的所有人均领有记
载 A 号 1 楼区分所有权之应有部分十分之一之所有权状。甲购得三个摊位,所有权状记
载为 A 号 1 楼区分所有权之应有部分十分之三。丁拟购买 A 号 1 楼全部摊位,与其余
七个摊位之所有人签订买卖契约,但甲认为丁出价太低,拒绝出售。试问:摊位是否为区
分所有建筑物之专有部分?甲有无优先承购权?(20 分)
疑问:
考题是100年司法官的题目,题目的背景是为民国 80 年大楼建筑完成,大楼建筑完成时
即进行摊位划分,但在80年当时并没有799第2项可适用(98年施行,且没有溯及效),为
什么我买到的考古题拟答是直接用799第2项或是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1150号民事判决
下去论述?总觉得少了将80年的背景事实,和现行法条进行桥接的法规或判例…。还是我
想太多了?
作者: Banridi (Ban)   2016-06-01 16:27:00
禁止分离处分没有溯及,曾经看过拟答有提到;但对本题影响不大 答案就不是专有部分跟土地法优先承购OK
作者: NHB (No Holds Barred)   2016-06-01 16:31:00
是为了简化题目,不用讨论公寓大厦管理条例
作者: sa52781 (Vzj)   2016-06-01 17:47:00
同问为何没有土登98,是因为那时可以分离处分?
作者: Banridi (Ban)   2016-06-02 16:42:00
土登98 我理解是专有部分买卖(公寓A栋1楼) 对面B栋1楼没有优先承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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