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像没有读通,对不起老师
无法区分行政罚2条跟执行法28条,
请问
1.大家如何区分裁罚性不利处分及执行罚呢? 有没有什么简单的分辨方法
2. 两者法律性质为何? 行政罚是事实行为吗
3. 行政罚的救济仅声明异议;那执行罚该如何救济?
感谢解惑 :)
作者: tarantula610 (冲车大将军) 2016-05-05 18:07:00
一个针对未来(管制性)一个针对过去(裁罚性)行政罚是行政处分(撤销);行政执行要看事否为事实行为(国赔)、或行政处分(撤销)
作者: Tasiyaohui 2016-05-05 18:14:00
请问是那位老师或补习班教的传道,授业,解惑。教不好又不给问?避免踩雷gg囉 .
作者:
agostodos (Pasos de Cero)
2016-05-05 19:26:00如果你是使用X清老师的课本,请见4-226行政罚法是程序行为唷!救济的话只能声明异议,如果还是不服的话,需要与实体决一并声明不服上面一行请忽略,请见以下→若仍不服声明异议的结果,需与实体决定一并提起诉愿及行政诉讼
作者: tarantula610 (冲车大将军) 2016-05-05 19:57:00
蛤行政罚法是程序行为?行政罚法已经是罚锾了怎么还会是程序呢
行政罚法裁罚性质是行政处分阿(裁罚性行政处分) 上面说到的程序行为是在讲扣留的性质吗?扣留才是程序行为,只能跟实体决定一并声明不服行政执行法§9:对执行命令、执行方法、程序不服的话向执行机关声明异议,如果对声明异议的决定再不服的话,早期实务见解是无法再救济,现今实务见解倾向可以再行政争讼
作者: coolfunk8938 (chrisfunk) 2016-05-05 21:32:00
推楼上跟我想的一样
作者:
agostodos (Pasos de Cero)
2016-05-06 08:20:00推s大,我上面说的是有关扣留的性质与救济
作者: tarantula610 (冲车大将军) 2016-05-06 10:28:00
楼主问的是...?
作者:
tp943308 (尊爵不凡废文王)
2016-05-07 02:50:00李惠宗老师的书有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