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 ‘行政法’请教 "强制拆除" 的疑义

楼主: masala (masala.zone)   2016-04-24 20:28:47
请教一下版友们
关于‘行政罚’第二条的强制拆除
一直有以下疑惑无法搞懂,还请版友们分享意见,帮忙解惑
状况:
依建筑法,发现一违建事实,行政机关的处置
# 究竟是依行政罚法第二条强制拆除?
# 还是选择给当事人一个行政处分命他拆除,
如果不拆就移送行政执行分署,迳行‘代履行’,
行政执行分署帮你拆,事后收你拆除费?
同状况
如果代履行就已经可以达到拆除违建目的,
为何还会有‘直接强制’的‘拆除住宅、建筑物’的需求???
爬文有找到精华区的一篇文章 (精华区文章:https://goo.gl/W5zaS6)
讨论的是‘行政罚’的‘强制拆除’与‘直接强制’的‘拆除住宅、建物’有何不同
但,如果行政机关以‘代履行’就可以达到拆除违建的目的,
根本无须进入‘直接强制’的阶段不是吗?
先谢谢版友们的分享与解惑
作者: victoryman (圣立祐 彭马利哥)   2016-04-24 20:59:00
行政执行分署只有负责公法上金钱给付义务之执行
作者: wakke (合理化勒索)   2016-04-24 21:04:00
作者: clausscott (claus)   2016-04-24 21:49:00
上述正解
作者: p1236349 (世事几春秋)   2016-04-25 00:29:00
这错的有点离谱欸,这不是行政执行吗?
作者: HtcNewOne (新一)   2016-04-25 01:40:00
.............你搞错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