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 民总法律行为

楼主: quixotic (Lumen incaelo)   2016-04-15 17:07:14
主题是关于民总87条第2项的隐藏行为
题目:
甲与乙通谋虚伪买卖A车,实为租赁,
甲交付A车予乙后,乙将A车卖给丙(善意)并交付
试问丙得否主张取得A车所有权?
这边老师讲解的思考路线是:
依民法87条第一项,通谋虚伪之意思表示无效,
故甲乙间买卖契约为无效,
并依87条第2项,甲乙间之买卖行为应适用租赁之规定
乙自始未取得A车所有权,将A车交付与丙之行为构成无权处分
从而丙得主张善意受让,取得A车之所有权
老师板书写的结论是
"丙得主张甲乙间之虚伪表示(买卖契约)为有效,而取得A车所有权"
问题是,既然主题是讨论隐藏行为,后面应该就是接续讨论善意受让
这边写“虚伪表示(买卖契约)有效”好像有点怪怪的,
应该是:
"丙得主张甲乙间之虚伪表示(买卖契约)为无效,乙无权处分A车,
丙善意受让而取得A车所有权"
才是正确的吧?!
想了想感觉毛毛的(?),是我想错还是老师笔误?
请教各位高手意见? 谢谢~
作者: zzzmamie (Mamie)   2016-04-15 17:12:00
应该还有87条一项但书的适用吧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作者: H3H (HHH)   2016-04-15 17:13:00
丁吧?丙哪来的?
作者: oitecard (Ben )   2016-04-15 17:15:00
请问您的丙去哪了?
作者: zzzmamie (Mamie)   2016-04-15 17:21:00
意思表示无效。(本文)但书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意思是指善意第三人得主张其无效,但亦得主张其有效
作者: forbit1989 (forbit1989)   2016-04-15 17:29:00
丙主张买卖契约有效,乙就变有权处分了呀
作者: zzzmamie (Mamie)   2016-04-15 17:33:00
应该是都有适用吧!这里有不同见解,王泽鉴老师以为87但是一般规定而善意取得是特别规定,优先适用。这两者差异在债权让与比较有区分实益林诚二老师有不同见解可以查查林诚二老师认为两者的结论没有区分,且成立要件不同,并不是优先规定的问题,应该让善意第三人择一主张择一行使是指善意取得或87但 两者得择一买卖契约有效无效是善恶意跟要不要主张的问题吧对不起按到推文,不要水桶我
作者: forbit1989 (forbit1989)   2016-04-15 18:47:00
简单讲就是一个法律事实同时存有多种解决方法,至于要选哪种看个人,考试的话就是都要写囉
作者: ouyang (源自于修车的热爱)   2016-04-15 20:34:00
丙可以主张 87I但书 也就是买卖契约有效 物权契约有效乙为有权处分 或者是主张 801 948善意取得所有权丙原始取得所有权 该物上的负担归于消灭但是这边还要套论 买卖不破租赁的问题 425讨其实这例题王泽鉴的书 有很清楚的说明
作者: fastfu (1983年小巷12月晴朗)   2016-04-17 20:08:00
对啊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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