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681191 (EdwinLee)
2016-04-12 22:24:52初次发文
今天读到继承,遇到一难题,
甲乙结婚有子女AB,甲赠与600万给结婚的A,赠与100万给留学的B,一年后甲死亡
并欠银行丙500万元。甲死后仅有现金300万
题目问:丙对乙请求,乙要付多少责任
甲的遗产要如何分配
若甲没有负债,遗产如何分配
小弟一直在1148-1跟1173条打转,但算来算去都发现钱不够,
只想到唯一可能较A吐钱出来,然后想到如果我是A,是不是办理抛弃继承就没事了?
感觉就法感有违和的地方,希望各位民法高手能够点醒一下。
以翻阅书籍以及问了许多朋友,目前还是没有结论。
甲死除了银行的500万元债务,还有其他财产吗?这题还可能有夫妻剩余财产分配(1030-1)的问题..想一下1148-1和1173的立法目的为何
作者:
Balzac (巴尔札克)
2016-04-12 23:05:00实务认为抛弃继承后,其他继承人可以对其特种赠与主张179
作者: DizzyDays (瓶子) 2016-04-13 02:38:00
对外是1148-1 / 1173只影响继承人内部分配
作者: haohaobobo 2016-04-13 08:23:00
1148之1的立法理由好像有说其和1173之间的适用问题吧
死亡才会走继承!不会有剩余财产分配的问题!离婚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