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题] 开枪杀人的刑法罪责?

楼主: pili012140 (mike)   2016-03-22 13:19:45
请教开枪杀人的刑法罪责是如何?
如甲开枪杀乙
(当然题目不会这么简单 只想讨论危险物的争点)
是否会构成
187
意图供自己或他人犯罪之用,而制造、贩卖、运输或持有炸药、棉花药、
雷汞或其他相类之爆裂物或军用枪砲、子弹者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186-1
无正当理由使用炸药、棉花药、雷汞或其他相类之爆裂物爆炸,致生公共
危险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于死者,处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过失致炸药、棉花药、雷汞或其他相类之爆裂物爆炸而生公共危险者,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千元以下罚金。
第一项之未遂犯罚之。
我认为
有187 属于其他相类之爆裂物
有186-1 1项 无正当理由使用炸药或其他相类之爆裂物爆炸
但没有 186-1 2项 因为加重结果的部分 不是过失已经是故意 所以不成立2项
请问这样论述对吗?
还是完全不要提到危险物的部分比较好
谢谢
作者: higashi1107 (JAY)   2016-03-22 13:24:00
敢问是哪一种枪威力这么强大
作者: shiny1215 (山上的孩子)   2016-03-22 13:25:00
没事写这种阅卷委员要翻一下法典看构成要件的条文不好吧...
作者: cindycincia (挺柱!!)   2016-03-22 13:29:00
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XD
作者: higashi1107 (JAY)   2016-03-22 13:31:00
187一定要写,另一个免了
作者: wt7410 (waiting)   2016-03-22 13:32:00
疴...........书上应该有说明......另外,186呢?
作者: uericw1357   2016-03-22 13:47:00
这些似乎都限缩在放射性质的爆裂物若须提到 应是依照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 持有部分要提到也是可以 但应该不会是题目的重点187个人觉得后面提到的军用枪砲子弹的性质应该会跟前面的炸药雷汞性质相当 所以能否适用一般枪弹有点疑虑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6-03-22 14:02:00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用枪砲
作者: SPFH120 (自宅警備員)   2016-03-22 14:38:00
实务都是用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来论~
作者: jerry1919 (蛋黄哥)   2016-03-22 15:16:00
只是开枪杀人为什么要扯到危险爆裂物品而且要看身份别 今天开枪的是合法持枪之公务员 那他依法开枪就讨论是否过当
作者: waymi0530 (黄金豆豆浆)   2016-03-22 20:17:00
是考哪一科需要这么细。
作者: r80108 (好滑喔)   2016-03-22 22:45:00
不要走火入魔了 你应该想老师想看什么 不是你想写什么
作者: liberating   2016-03-23 01:34:00
当然移送地检署的时候"枪弹刀条例"+"刑法271"都会移送但考试时这种随意就好了 不是争点不写没差吧
作者: Deesu (高屏桥治克隆尼)   2016-03-24 11:18:00
别钻牛角尖...我上刑法时老师有说,什么枪砲管制的不要写比较好要写就要写到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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