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pas1216 (opas1216)》之铭言:
: 我记得有读过文章是说,修20学分
: 考到律师的,似乎只占总人数的6%
: 题外话:美国律师 会计师及格率更
: 高,看过影集的都知道,他们雇用
: 人是非常注重学历(哪间大学毕业
: 的),还有你的业务能力跟办事能
: 力,我个人认为流浪律师就是个假
: 议题,你有没有能力跟学历才是背
: 后的问题
流浪律师不是假议题
一些法律伦理的书会提到为什么要避免产生流浪律师
简单来讲
因为国家独占司法权,就有必要提供被告最优秀的律师
如果流浪律师一多,依照美国的经验,就会有律师教唆原告提出诉讼
以及律师素质曾差不齐的问题,会使人民对法律体系产生不信任感
所以有必要限制律师人数以提供律师丰富收入避免教唆诉讼的问题
同时某程度上也能确保律师素质
事实上开放律师自由竞争的国家只有美国而已
像日本你要先读法律研究所
然后参加司法试验,而且还不是每年都能考
毕业后5年内只能考3次,3次不过只能从读法律研究所从新取得考试资格
通过后经过2年实习之后才能考律师,司法官
日本1亿多人口,去年通过司法试验,有资格考律师的人只有1850人
台湾人口只有日本的1/5, 律师一年就有1000人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