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您都查到本案的判决字号
那应该就会看到原告有争执
‘退万步言,就算“立定跳远”是极度重要之能力,为何男性及格标准为190 公分以上
,女性只要130 公分以上,有任何实证案例或数据显示在遭遇危急情形时,女性之立
定跳远能力即使较差亦能妥善应付危机吗?凡此种种,原处分及诉愿决定皆未回应,
以“立定跳远”作为考试评比项目,显系不合理之差别待遇,严重侵犯原告受宪法保
障之服公职权利。’
所以行政法院所为的论述是在对原告提出的质疑做出回应
※ 引述《wilson1000 (疯狂肌渴男的就好)》之铭言:
: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
: 104年度诉字第533号
: 五、本院判断:
: .......
: 其及格标准同为男生未达190
: 公分,女生未达130 公分为不及格,此为原告不争之事实
: ,足见报考警察人员特考之应考人,已具相当之体能,则
: 考试院依应考人是否已接受警察养成教育或专业训练之差
: 异,分别订定一般警察考试规则及警察人员考试规则,于
: 一般警察考试规则以笔试并采体能测验,并采前开测验方
: 式及及格标准,以筛选具可训练基础者,于警察人员特考
: 则因应考者已具有相当体能,未再施以体能测验,难谓与
: 平等原则有违;又,男性与女性之平均体能本有差异,且
: 部分案件由女性警察人员处理较为适宜,如不考虑性别之
: 先天差异均采一致体能测验标准,无异剥夺女性应考人担
: 任警察之机会,且不符合用人机关之需要。
: .......................
: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七庭
: 审判长法 官 王 立 杰
: 法 官 许 丽 华
: 法 官 洪 慕 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