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104年四等+三等书记官法组考题分享

楼主: tingabc (山上的雾气.永远的蓝)   2015-08-18 23:07:49
今年跑去当三等书记官的砲灰
本人还蛮热爱法院组织法这一科目
唯一写的最有心得的应该就是法组了
考完后还跟考四等法警的同学讨论
老实说我觉得今年四等的法组难度比三等还要难~"~
分别叙述如下:
一、三等考试法组题目:
1.考检察官的职权,解释什么叫做实行公诉、担当自诉
这题为了要冲篇幅,先把检察官是出自于检察机关,法院组织法(下同)第58、61
写出来,再写第60条规定,司法人员人事条例第3条、里面每一个职权都有写一
点,当然重点放在考题所说的那两个职权....老实说我觉得这题根本在考刑诉= =
2.考裁判书和检察官办案结案书类可否公开及其利弊:
第83条规定写出来,但因为里面只规定到法院裁判书的部分,检察官办案之结案
书类,我认为因为已经不是在侦查阶段,故没有侦查不公开的问题。至于利、弊
就是凭感觉写作文了...(印象中裁判书公开在前几年三等考试也有考过)
二、四等考试法组题目:
在YOUTUBE上面看到李源老师有解题(网址如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XPfjSDOOZQ&feature=youtu.be
不过~基于热爱法组的心,以下论述是试想要是我在考场上会怎么写
(如果不想看以下废话,可以直接看老师的解题,应该比我专业的多)
1.办事法官、司法事务官、法官助理:
(1)办事法官:
<太久没念没有印象>但我记得办事法官是有实任法官的资格,只是目前暂时没有职
缺...这边就开始写作文,再去涵摄题目内容,故办事法官可以处理诉讼事件相关事
务。
(2)司法事务官:
第17-1、17-2(重点放在第17-2条司法事务官的职权),涵摄若系涉及诉讼案件本身,
因事关当事人重大权利义务之变动,司法事务官并不得为之。
(3)法官助理:
第12条规定(本题为地院,所以第34、51条我觉得不用提),重点依样放在法官助理
的职权,涵摄法官助理系在辅助法官蒐集资料等等之类的,涵摄方式就用司事官那
小题换句话说。
2.法警职务、书记官职务:
(1)法警:第23、39、53、69条,写完之后涵摄叙述理由,结论是可以为之。
(2)书记官:第22、38、52、69条,纪录、文书、研究考核、总务、资料、诉讼辅导
个举几个例子,重点放在纪录,因为这些都是记录书记官要做的事情...。
3.司法行政监督:
没第二句话,先解释一下司法行政监督之意义,第110、111条要写出来,可以的话配
合上法官法的规定(第几条已经忘记了= =)。
4.候补法官、办事法官、候补检察官:
(1)候补法官条文里面有规定,只是也忘了是第几条...法官法里面有规定。
(2)办事法官:如同第一题(1)所述...
(3)候补检察官:虽然没有念过,但基于检察官和法官都是司法人员人事条例第3条里面
所规定之司法官,就候补法官的叙述...职权改一下写作文这样...
这次四等考题跟100年的考题有异曲同工之妙
(想当年一直在写司法事务官、候补法官、法官助理的职权)
然后那年印象非常深刻,第一题和第四题几乎一样(就像今年四等考试)
三等我期待会考一些变形考题,但也没有
今年司法人员的部分非常热门
反倒修法的法庭录音,还有司法院一直在推的人民观审都没有考
以上是个人的一些想法~仅供参考囉
作者: sbarnet (走低调路线)   2015-08-19 00:12:00
四等没考书记官职务吧..第二小题是考法警跟受命法官?
作者: Stalker823   2015-08-19 01:47:00
我也是写受命法官,可是大家都一直降书记官害我超挫,终于有人跟我一样了"讲"书记官
作者: sbarnet (走低调路线)   2015-08-19 01:51:00
准备程序处理的人不是书记官啊..怎会想到是书记官?李源老师解题也是往受命法官那边去解阿~
作者: deviLINside (妳那好冷的小手)   2015-08-19 05:44:00
也写受命法官。书记官能指挥准备庭的话还颇威风的XD准备庭已是实质处理喔。常常反而期日庭才是形式。
作者: became (windim)   2015-08-19 07:06:00
刑诉273
作者: z1236363 (z1236363)   2015-08-19 07:08:00
受命法官+1
楼主: tingabc (山上的雾气.永远的蓝)   2015-08-19 07:46:00
把老师的解题看了一下 发现我被题目骗了QQ我朋友也写书记官的说orz....
作者: goldenaina (袋鼠1号)   2015-08-19 09:53:00
会写书记官表示没念过刑诉。刑诉273要不要去看一下。
作者: plsletme38   2015-08-19 10:22:00
三等考题-有关检察书类是否公开的问题, 我记得在姜世明老师的课本有看过喔~四等准备程序那题, 有念过刑诉也应该知道刑诉279准用规定, 写受命法官啊~ 为何会想写书记官的推论是为啥?
作者: ea4791 (vicki)   2015-08-19 11:59:00
因为受命法官不会自己通知检察官辩护人等,是命书记官为之
作者: hellodio   2015-08-19 12:04:00
书记官做的是送达,不是传唤、通知,这是不同层次...
作者: sbarnet (走低调路线)   2015-08-19 12:13:00
这题目很明显是问行准备程序处理之事项啊刑诉273.279,不大可能是在考书记官吧......而且书记官做的是送达,传唤不可能是由书记官....
作者: rain90104 (小黄瓜)   2015-08-19 12:38:00
我写书记官诶~因为书记官不是负责制作传票拘票吗…哈哈,看来写错了
作者: hellodio   2015-08-19 12:42:00
制作归制作,但有权者是法官不是书记官,书记官有职权的是在送达。再重申一下,这是不同层次的,不能因为书记官负责送达,就说他有传唤、通知之权。
作者: thoraxe (托拉斯)   2015-08-19 12:45:00
请放过书记官吧(?
作者: rain90104 (小黄瓜)   2015-08-19 13:00:00
当然知道书记官没有传唤通知权限啦~只能说看错题目了XD 希望其他题帮忙拉分
楼主: tingabc (山上的雾气.永远的蓝)   2015-08-19 22:00:00
就可能实务上送达做太多了orz...真的是要找时间唸回来
作者: phil77721 (eric)   2015-08-20 07:56:00
受命法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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