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无权代理 继承 民法
会找到高点的对去年相类似题解答
但是这题的老师应该忘掉身分法
甲男乙女为夫妻 适用哪种夫妻财产制 何年结婚 财产性质等
不如儿子那么单纯~~~~出题的懒 审题的也只会拿钱不会办事
不论剩余财产分配问题 我的想法如下
※ 引述《karen810263 (这不是生日= =)》之铭言:
: 今天考完司特,想请问一题这次民法总则的题目
: Q:甲男乙女为夫妻,无子女。乙于甲生重病时,擅自以甲之名义,将甲所有之一幅名画
: 卖给不知情之丙。不久,甲死亡,乙为甲唯一之继承人。
: 1.乙所为之买卖行为效力如何?
不是只问买卖行为就是债权行为的效力吗?
不就债权行为不以有处分权为必要~有效?
问题乙有表明代理意旨啊契约应该存在于甲丙间?乙非契约当事人吧?
所以无权代理要经本人事后承认,本人甲死亡,无从承认,负担行为因而无效?
题目应为乙代理之买卖行为效力为何?审题费好多小朋友,老师拿的心安吗?
: 2.乙、丙各得为如何之主张?
名画为动产,其所有权变动以交付和合意为断,乙代理甲丙就动产的处分行为
因为乙为无权代理,本人甲死亡,无从承认,变成无权处分?
但118II乙处分行为有效,丙取得名画所有权,故丙可以向乙主张名画所有权?
或说当初移转名画的物权行为有效
但因118II只处理物权行为,如果债权行为无效~丙就会不当得利?乙可主张?
不过乙无权处分~~~丙善意对甲主张118I善意取得?
甲虽然死亡但乙依照1148继承甲的一切权利义务?故丙主张有理由?
PS.我看之前有人争论过118II是否限于物权行为
不过这题这样搞乙就很难写了XD
: 我的疑惑:1.乙以甲名义卖画不是无权代理吗?可是我看补习班答案是无权处分@@
: 无权处分不是以自己名义处分他人之物吗?
: 2.如果确定是无权代理的话,那买卖行为应属效力未定?
: 请问版上大大,是我哪里有出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