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法律人说话

楼主: ZOOMPTT (怕太太)   2015-07-26 20:30:34
唉呦
就是装学问咩
可幸可喜的是
现在好多新进法官的判决书
都蛮前卫不因循传统的
写的东西都很白话耶
除了搞来搞去卖弄一堆跟法律无关的语助词介词外
类似情形还有大法官理由书
君不见各大法官屎劲吃奶的力气拼命秀自己所学 写的长篇大论
可惜我连看都不想看
应该也是很多新进法官不太读这些大法官的东西啦
※ 引述《essenuej (批踢)》之铭言:
: 刚看了篇判例...
: 最高法院48年台上字第860号判例:“......因休克跌落崖下溪中身死,不得谓非与上诉人等之行欧,有因果关系......”
: 由于我漏看一个非字,结果误无为有,一直前后重看整篇究竟哪里出问题。白忙了好久。
: 我决定来尿不准怪马桶歪一下。是说这句子结构很有特色,为何不写:“不得谓与上诉人等之行欧,不具因果关系”,而要用非口语方式的变体去叙述呢?用它的方式也不见得能意思更简洁表达。
: 听老师说过,这是一种行话的语癖,能显示出自己读了很多书。但个人觉得,这种本位主义似乎不是很应该才对。但我一介贱民的意见,肯定也不值一晒。
: 继续潜水。
: 有没有板友也来分享些法律人独特的叙述方式?
作者: jaysuzuki (我要成为核心王)   2015-07-26 21:58:00
写那种文还比你这种废文强一些
作者: wkya   2015-07-26 22:01:00
就八股,很爱负负得正
作者: pagl ( (^ε^)/ )   2015-07-26 22:12:00
同1楼 而且我觉得大法官解释理由书是很好的参考
作者: harry4868001 (肥佬)   2015-07-26 23:36:00
最近回文很勤喔...呵呵
作者: kilai0 (kilai)   2015-07-27 11:56:00
同一楼有的的确不必要,但有些废话还落落长看了更不悦
作者: cvv00010 (谬论)   2015-07-27 16:07:00
一楼住海边?
作者: letumvelvita (小ㄡ)   2015-07-27 23:02:00
楼上 说别人住海边前 你知道什么是贱八股长X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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