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新闻] 好贵!基层公务人员盖错章 赔5百万

楼主: baumen (baumen)   2015-03-03 00:56:32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Kz8t3Cs ]
作者: bbuda (与神尾观铃一起玩)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Re: [新闻] 好贵!基层公务人员盖错章 赔5百万
时间: Tue Mar 3 00:20:12 2015
※ 引述《maxcatcc (....)》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now news
: 2.完整新闻标题:
: 好贵!基层公务人员盖错章 赔5百万泣诉:自己变替死鬼
: 3.完整新闻内文:
: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 好贵啊!一个盖错章的代价,竟然是被追讨5百万元!一名前地政事务所的校簿人员,
: 被指控误把山坡地保育区农牧用地核对成建地,导致建商该屋后遭撤照,
: 对方获得1.7亿元的国赔。地政事务所转向该名校对女子求偿10分之1;
: 台中高分院判决她须赔偿5百万元。
: 这起案件经历更四审,目前上诉到最高法院;此案发生在1992年,
: 一名王姓妇人用张姓男子的名义,买了台中市丰原区一处山坡保育区农用用地,
: 隔年分成2块土地,其中1笔申请变更“山坡地保育区丙种建筑用地”获准,
: 当时初审和复审,送交至丰原地政事务所一名林姓女子登录,
: 但她却未将申请变更的另1笔土地,登录为建筑用地,
: 另名廖姓女子校对后盖章完成变更。
: 事后该块地王姓妇人高价卖出,建设公司购得此地后,
: 兴建58户的透天住宅“东阳小镇”。根据《苹果日报》报导,
: 1997年建管人员发现该块地有登记疏失,竟让建商将屋子盖在山坡地保育地,
: 因此撤销它的使用执照,建商怒提国赔,获得求偿1.7亿元;当时台中县政府国赔小组,
: 认定问题出在最后的登录和校对,向林女和廖女求偿国赔金额的10分之1,
: 共1700多万元。
: 廖女1日出面痛哭地表示,“我被害得家破人亡,我不服气,
: 他们找了最基层的小公务员栽赃,当替死鬼!”坚称自己校对无误,
: 并控诉土地“登记清册”遭抽换,原始公文已经遗失,无法比对而还她清白。
: 官司缠讼10多年,她泣诉房子遭法拍、薪水被假扣押,甚至还离婚收场,
: 最后只能靠借贷打官司。
: 台中高分院法官指出,廖女因为个人重大疏失,导致国家损失,
: ,依《国赔法》可向公务员求偿;3年前台中市政府订定国赔求偿基准,
: 订定公务员最高赔偿上限为5百万元,因此改判她赔偿5百万。
: 新闻相关影音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ppt.cc/G2ek
: 5.备注:
: 这个职缺是土木缺吗?
小弟刚好在地政事务所工作过
所以来个合理怀疑一下
办理土地登记案件时是有个固定流程的
这个在土地登记规则里面有规定
以这个案子为例
会有五个步骤
1.收件 2.初审 3.复审 4.登簿 5.校对
也就是说 登簿要收到案件
(登簿的工作是把案件资料KEY到地籍数据库里面去)
是在初审与复审都看完的前提下才有可能收到案件
而校对要收到案件 当然就是要等登簿工作完才会收到
(校对的工作就是“看”登簿有没有打错资料
比如说地号搞错啊 打错人名啊 是不是有错字啊....之类的
当校对确认登打没有错误时 按个按钮
地籍数据库就会发生变动 变动成最新的资料)
而登簿与校对要怎么知道是哪笔土地要做变动呢
依据的就是“登记清册”
登记清册这玩意会写明本案件的土地标的是什么
初审、复审会根据登记清册来做审查 看案件有无错误
有了登记清册
登簿与校对才会知道他们要“针对”哪笔地号来做地籍数据库的变动
然而 上面这两行 就是小弟认为本案最奇怪之所在
查看本案
法院、地政事务所及市府皆声称登记清册上面只有记载一笔地号
也只有这一笔土地要将农地变更为建地
该登簿与校对(简称为登校)却将“两笔”土地都变更为建地
各位
地政事务所所要管辖的地号
光是我待过的 至少就有八万笔以上
而丰原地政 再怎么说至少也有十万笔吧?
当这份登记清册上面只记载一笔土地时
请问登校要怎样才会知道“还有一笔土地”也要变更为建地?
当市府公文、登记清册都表示“只有一笔土地”要变为建地
登校人员要怎样才能在登记清册只记载“一笔土地”的情况下
在该所管辖的几万笔地号中成功找出“另一笔土地”
然后又这么刚好地
这笔土地就是本案的争执地号?
当然
登校人员有可能是故意去把这笔土地找出来 然后登打进去
这是有可能的 但是 为什么? 做这件事有何意义?
登记清册上面又没有记载 我花时间去搜寻这个干啥?
所以
在个人推测下
原来的登记清册
应该真的是有“两笔地号”
不然登校人员要如何凭空弄出这个争执地号呢?
然后又这么刚好
这案件的登记清册正本已经不见
只剩下影本..........
最后
土地法有规定案件要保存15年才能销毁
而地政事务所....这个登记清册通常都会留正本
就小弟个人所知
这个“变更编定”案件 送去仓库保存15年的会有这些文件
1.登记申请书
2.登记清册(基本上会是正本
3.市府公文数张(通常是影本
4.可能还会有土地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影印本
这些文件都会装用订书机订在一起
然后却有办法在不是整份案件弄丢的情况下
只弄丢一张登记清册正本......
作者: yspen (国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4-03-03 00:21:00
合理怀疑是相关人士把附件正本给.....离天亮还有几个小时 九品芝麻官你总看过了吧
作者: BlueGlad (让自己每天变的更好)   2014-03-03 00:23:00
毛毛der~
作者: kfactor (三奈见)   2014-03-03 00:23:00
专业给推
作者: flybow (yyyyyyyy)   2014-03-03 00:27:00
所以基层公务员赔钱有对不起他之处吗?
作者: htaedamay (Tei)   2014-03-03 00:28:00
感觉有黑幕
作者: NEWOLD (乱红飞过秋千去)   2014-03-03 00:28:00
以后是所有公文都要自己存盘自保就对了 有点恐怖
作者: wind0710 (风儿)   2014-03-03 00:35:00
只有一个经办盖章就可以核可吗??有盖章的人应该都要赔
作者: sd09090 (河马阿河)   2014-03-03 00:37:00
抽走
作者: eatingcake (eating)   2015-03-03 06:24:00
专业好文~~不能同意更多
作者: www5566 (微笑)   2015-03-03 07:03:00
判决书有写 代书勾结这两个公务员登载不实当然 上面有没有人很难说 但他赔500万 一点都不过分
作者: k374318 (k374318)   2015-03-03 07:45:00
这不用审核吗?我们小公司都要审核了被黑了,觉得案情不单纯
作者: pitfall (我要努力毕业!!)   2015-03-03 08:26:00
校对就是"唯一"审核的人
作者: goldenaina (袋鼠1号)   2015-03-03 08:45:00
勾结喔!那就没话说了!
作者: hubert0719 ( )   2015-03-03 10:17:00
上面没人需要盖章吗 惩处不是从上面开始
作者: martin0914 (苗栗人)   2015-03-03 17:42:00
登毕后,通常登簿不会再去检查异动
作者: encoreg57985 (@@)   2015-03-03 23:15:00
那代书有判赔吗?
作者: focusatt (不动产估价师)   2015-03-03 23:44:00
f请问判决文要去哪里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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