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题] 如何明确区分课以义务诉讼或给付诉讼

楼主: than09138 (tony wu)   2015-01-31 11:43:01
如提
虽然课以义务之诉 与 一般给付之诉 最大的区分点是在行政处分
但是在写题目的时候常常难以判断
例如此题:
甲,乙两地相邻,甲土地的大型看板因为豪大雨,
使该看板下之土地严重侵蚀,而有随时倒塌压垮乙屋之余
以乃请求工务局处理,惟工务局已灾后重建工作繁重,
且对私人建筑不便插手为由,仅去函某甲警告
Q1.工务局的处置是否合法?
Q2.乙不服如何救济
第1题没啥问题 裁量怠惰 跟 裁量萎缩至零又认知有误
重点是第2题
本案中并没有明确说这个是不是处分
但是小弟认为应该是 怠为处分
所以应该是往 课以义务诉愿 诉讼的方向走
但答案是 一般给付诉讼
可是这题中
行政机关不是应作为而不作为
对乙的请求 怠为处分不是吗?
那不是应该要走课以义务之诉 比较正确?
话说回来 如果考试当下遇到这种
课以义务中的怠为处分
跟一般给付 预防性不作为
方不出来的时候 该怎么判断?
作者: Jeffery71 (南风)   2015-01-31 12:55:00
不知法令有无规定邻人得请求作处分,就假设吧,参99.6决只是,若是提一般给付,不是预防不作为吧,是要机关作为阿
作者: boxcyt (盒子)   2015-01-31 14:20:00
一般给付是请求行政处分以外的公权力行为,课予义务是请求作成行政处分
作者: biyouth5566 (比欸ㄟ肖年阿)   2015-01-31 17:44:00
找不到乙的主观公权利阿,乙怎么请求工务局作为不作为阿?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5-01-31 20:24:00
陈敏老师那本书有提到,宪法第15条可供作请求基础如果真的找不到法律直接规定的话,土地相邻人或许可以援用宪法第15条保护财产权作为依据喔,抱歉弄错了,不是我国宪法第15条,是德国基本法的财产权,那我国应该无法作相同解释(请参照陈敏行政法总论八版262页)
作者: amigo0721 (可以1天无政府不能没超商)   2015-01-31 20:55:00
反射利益 J469 保护规范理论这题是邻人诉讼的经典题型~~要背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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