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国考板板规 * 推发文前应详细阅读

楼主: MJdavid (我刚出社会)   2014-11-14 12:28:37
※ 引述《P55555 (大仁)》之铭言:
: 一、宗旨
: 1.本板讨论核心为“考选部举办之国考考试”,无关本板讨论内容的文章应删除。
: 2.无国营企业讨论专板,因此可于国考板内讨论相关考试内容。
已有国营企业专板 此条是否应修正或删除?
: 3.为协助板友规划考试计画的非公务员身分的就业情报,可于板上分享讨论,种类如下:
: (1)政府机构职代(2)民营化机构(3)政府转投资机构(4)其他与政府机构有关连之机构
: 4.讨论内容应着重于国家考试考科的内容、范围和准备、应试、上榜心得。
: 5.相关工作内容或是待遇讨论内容,偏离讨论考试内容之文章,可删除。
: 6.优良文章收录精华区,发表文章应集中一篇发文,勿分开发文,增加收录之困难。
: 7.本板之管理以版友顺利考试、金榜题名为最大利益为出发点。
: 二、发文规则:
: (一)基本发文规范:
: 1.禁止发表一行、空白、注音文,违者删除。
: 2.禁止发表字数未满20字、排板阅读困难之文章,违者删除。
: 3.禁止短时间内发表三篇以上相同话题文章(分身帐号受此额度限制)为闹版,原文删除。
短时间的定义为何?
: 4.禁止谩骂、挑衅、攻击、使用不雅文字,违者删除。
: 5.禁止修改、删除他人推文。
: 6.禁止发表广告文于版面和置底推文,违者删除。
: 7.禁止未经发文者同意转录其文章或公布站内信。
: 8.禁止发表具政治性言论。
: 9.禁止发表内容不实的文章,违者删除。
: 备注:
: 因应国考板之特性,对于(1)指令操作不熟(2)手机操作,有(一)1.2.之情形
: (1)过失行为,原文删除不罚。
: (2)故意行为,罚。故意之认定:
:   a.经删除后依旧发文有(一)1.2.之情况。
: b.连续发表两篇以上(一)1.2.文章。
: c.具有故意、重大过失的情形。
: (二)征求、买卖、捐款、优惠卷、赠送书籍、读书会文规范:
: 1.征求、买卖、优惠卷、赠送书籍文洽置底文推文,违者删除。
: 2.书籍文原则于置底文推文,例外可于板面发文,但应于赠送完毕后,删除原文。
: 3.征求文符合以下条件,可例外发表于板面。但是板主依然保有无理由删除之权力。
: (1)符合考试需求
: (2)无商业性质
: (3)双方均能受惠
(2)是否与板规:一、宗旨 7.本板之管理以版友顺利考试、金榜题名为最大利益为出
发点。 此点矛盾?
板友各个经济条件不同 有些人在时间经济与价格经济比较之下 且有能力用金钱取得
所需 其目的亦是在于上榜 符合板规:一、宗旨 7.本板之管理以版友顺利考试、金
榜题名为最大利益为出发点。也符合本条第三项第四款:(4)以板友能顺利考试为前提
(3)若一方愿意低于市价金额出售 以减轻学习损失 另一方愿意以此价格购买 以降低
学习成本 那买卖文是否也符合(3)双方均能受惠?
(2)、(3)两款是否要删除或做更明确修正或说明?
: (4)以板友能顺利考试为前提
: (5)站内信征得板主同意
以上五款例外条件是积极资格还是消极资格 请明确定义
“板主依然保有‘无理由’删除之权力” 既然是在有限制条件下的开放板友PO板
却又可让板主无理由删除的权力 是否让板友有太多的不可预见性?
: 4.禁止于版面征求读书会成员,违者删除。但有以下之情形,可于版面征求:
: (1)于读书会板StudyGroup和考生所在地区板,发文征求逾三日无人回复。
: (2)转录两板发文纪录于板主信箱,如地区板禁止征求可免除转录,经版主检视,
: 确认有其必要性并征得版主同意后,可于版面征求读书会成员。
: (3)征求文章内容应注明a.征得版主同意发文b.读会会板和地区板征求成效不彰。
: 备注:符合(1)或(2)其一的情况即可发文征求,文中必须注明(3)。
符合(1)或(2)其一的情况即可发文征求 是不是改成读书会板StudyGroup发过文既可
因为有些地方板禁止 而读书会板StudyGroup本身就是专板 其强度更甚地方板 仅用
读书会板效果不彰的文章做为証明既可 不需要地方板的証明
本款还有不严谨的地方 有二个板的文章当証明 若有些地方板禁止征求文 是不是还
要转录该板板规以兹証明?
(1)、(2)是否该修正为更精准或更容易让板友理解的文字?
: 5.国考板之讨论应秉持无偿之精神,禁止以下事项,违者删除:
: (1)要求版友捐款。
: (2)要求版友行无意义之事。
: (3)主动与他人邀约对赌。
: (4)未经版主同意,有发放物品的情况。
□ [赠送] 文昌笔 □ [赠送] 赠送2B铅笔(已截止) 此类文章也要板主同意?
此款请再明确定义或者废止 方便板友 以免程序复杂化而辜负一些板友的善心
: (5)募集志工或义工。
: (三)课业文规范:
: 1.课业文不以标题和分类为标准,以文章内容为实质课业文审查。
那板上文章分类要何用 课业文也可用[赠送]标题?
: 2.禁止课业文问得答案后删除,除无人回应外,不论答案正确与否,均禁止删除。
: 3.发表课业文应附上来源、题目、自己解题想法,违者删除。
: (四)伸手文规范:
: 1.禁止发表伸手文,违者删除。
: 2.伸手文定义,无提出自身相当之经验,即要求板友提供意见,
: 为单方面的要求他人提供意见,非双方性的讨论交流。
: 3.发文讨论应先参阅版面文章、精华区、网络搜寻资料,详尽本身收集资料义务。
: (五)多重帐号发文规范:
: 1.原则开放多重帐号发表文章,有以下情况例外禁止:
: (1)违反 二、发文规则板规。
: (2)分身帐号遭受水桶或无权限发文者,以其他帐号再次违反板规。
: (3)禁止帐号共用。
: 2.有例外禁止之情形,多重帐号移送组务和帐号部接受调查。
: 3.多重帐号情节严重,为闹版。
: (六)板务讨论文章:
: 1.板务讨论文,可于板面讨论,板主除违反板规(一)(五)外不得任意删除之。
: 2.板主未能遵守板规(六)1.应给予停权并函送组务接受调查,情节严重者解职。
: 3.讨论版务应注重礼貌,勿流于情绪或是蓄意煽动版友攻击版务。
: 4.板主认为板务讨论已充足,可以结案处理。结案后,有其他意见陈述,
:  应以站内信讨论,站内信讨论若无共识,可申诉组务,交由小组长裁决。
: 5.检举违规文章应主动向板主举报,请勿以回、推文与他人言词争执。
: (七)暂时停权处分暂停
: 1.暂时停权的使用者(水桶),若至组务提出申诉程序,暂时停权处分暂停,
:  至判决确定,视判决继续水桶或撤销。
: 2.暂时停权处分暂停,若再次违反板规,视为累犯闹板,送水桶和劣退。
: 3.暂时停权处分暂停应主动转寄申诉文至板主信箱申请,板主不得拒绝。
: (八)其他:
: 1.禁止于板面暗示或明示提告,相关法律争讼行为,请以站内信沟通。
: 2.禁止将无偿索得之书籍转卖牟利,违者水桶十年。
: 3.其他特殊性文章,如行车记录器,视情况可转录于板上。
: 4.不论目得为何,基于共享,请于版上公开资讯,禁止私下收集板友资料的行为。
: 5.漏用分类标题,可删除或由版主协助修改。
: 6.补习班金卡、优惠卡资讯洽 精华区 z->14->18。
请恢复置底 此类资讯都有更新 但板友无权在精华区更新文章资讯 板主是否更新?
若有板友要提供此类资讯 既符合无偿精神 又符板规一、宗旨 7.本板之管理以版友
顺利考试、金榜题名为最大利益为出发点。所以请恢复置底 让热心的板友能提供即
时的资讯
: 7.新闻时事应附上评论心得。
若是单纯的考试资讯提供 也要评论?
: 8.发表心得文为分享之用,除作者主动赠书、提供笔记外,
: 不得要求上榜者赠送书籍、提供笔记等不正邀约,违者依照版规处置。
: 三、罚则:
: 1.删除文章为警告。违反板规者可处水桶一个月。
每周PTT系统都会清理删除文章尸体 若是删除文章为警告 那板主有做记录吗?
若没记录 以后再明知故犯如何评定所处罚则?若因未记录而逃脱原应处罚则
对良善、遵守板规的板友有失公平
: 2.具有(一)3.、(五)3.、(七)1.、闹版者之情况,可处或追加退文。
: 3.具有相当之理由,视情节之轻重,可免予处罚、减轻或加重其处罚。
: 四、备注:
: 1.板规自2014.1.1开始施行,旧有板规、判例皆废除。
: 2.遇有紧急事件,临时公告为板规,不受板规限制。
: 3.板规、临时公告应遵守PTT站规、中华民国法律之规范,不得牴触。
: 4.发文前应详细阅读置底板规,不得以不知,规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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