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 95年 司法官 民法

楼主: funkboy (petrucci)   2014-11-14 11:26:22
题目手边正好没有。先大致描述一下。
95年司法官民法 张台大财产法题库实例也有
题目其中某个部分是这样
某甲因为侵权行为导致某名模受伤
致某名模丧失原本因为代言可得的报酬30万元
某名模可否就损失代言的30万向侵权行为人主张?
@@ 这题之前张台大上课应该有讲过
但是有些时日再回过头来看这题
第一个想法还是会联想到纯粹经济上损失
但是书中有提示纯粹经济上损失和民法216条所失利益
容易混淆。这两个区别有点想不通
再者,检讨某名模可否请求损失赔偿
是要分成两个层次讨论吗?
在第二个层次时讨论有无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
:)还请版友帮忙解惑
非常感恩
作者: guitarvolley (笑点低)   2014-11-14 12:35:00
先讨论是可得预期之所失利益可请求,再找请求权基础。纯粹经济上损失是指"无绝对权被侵害所生损害",本题麻豆身体健康被侵害导致代言费损失,非属纯粹经济上损失所以本题其实不用讨论到PEL,直接写184一项前段就好了,责成因果跟责范因果如果题目没特别设计,就直接写有相当因果关系就可以
楼主: funkboy (petrucci)   2014-11-14 13:25:00
感恩感恩:)
作者: ster915842 (g6)   2014-11-14 13:48:00
这边分两个层次上讨论,一先讨论是否成立184;二在讨二在讨论损害赔偿范围,此题刚好符合216II
楼主: funkboy (petrucci)   2014-11-14 14:19:00
:)感谢讲解
作者: twelf ( 20岁大学生)   2014-11-14 14:43:00
起初也有原po相同的疑问,但一想到‘都受伤了,哪没有绝对权受侵害’,就懂了
楼主: funkboy (petrucci)   2014-11-14 16:45:00
:) thanks
作者: ster915842 (g6)   2014-11-14 17:00:00
这样思考层次上,怪怪der…就算是Pel,也会有216I I的问题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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