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第一次考国考
又是第一次发文
(手机排版伤眼,抱歉)
还请大家多指教XD
五月劳保修法,生育给付改为60日
今天查了全国法规数据库跟劳保局网页,发现关于生育给付的部分,两个网站的描述不太一致…
劳保局网页:生育给付仅女性被保险人分娩跟早产可申请(且流产不给付),男性被保险人之配偶不适用。
但法规中:第31条第一项第三点请领条件包含 参加保险满84日后流产者。
第31条第二项也是:被保险人之配偶分娩、早产、流产,比照前项规定办理。
Q:那到底流产可否请领生育给付?
Q:男性被保险人之配偶是否适用劳工保险条例的生育给付?
有点混乱,觉得该相信法条写的内容,但两个都是政府官网,想啊想不知道哪一个才是正确的@@
在家自学又没人讨论
就上来麻烦大家赐教了!
感恩 m(_ _)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