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考题] 法绪 著作权法

楼主: Sunofgod ( )   2014-10-30 00:16:25
http://mywoojdb.appspot.com/j9s/j9s?id=11393
抱歉对一题选择题这样钻研似乎不是正当的准备态度 但实在是好奇
以上连结是89年台上字第3431号
大意是某录影带出租社跟某公司买录影带并买卖合约书有记载
买卖合约书内有记载:“所有本合约之录影带,限定不特定家庭或个人使用,
乙方(指黄文华)不得将合约之录影带全部或一部转售、出租、借用特定或不特定之
第三人,供公开播送或非供个人使用之商业行为”
判决中提到录影带出租社并无重制行为且根据著作权法第六十条规定:
合法著作重制物之所有权人,得出租该重制物
合约书的记载乃民事上约定,并无对抗著作权法第六十条规定之法律上效力。
本件既无证据足以证明被告有擅自重制录影带之行为,而出租录影带之行
为,并不违法,因而撤销第一审之不当判决,改判谕知被告无罪
可以请问一下这又是....?
作者: nibarity (nib)   2014-10-30 00:36:00
要旨业已写明卖断,根据耗尽原则,当然所有权人黄某可出租
作者: funkboy (petrucci)   2014-10-30 00:38:00
google出租权耗尽原则,依著作权法第60条,原则上只要持有原著作或是合法购买的重制物,此时原著作财产权人出租权就已经耗尽。惟60条但书立法者有意排除电脑程式和录音著作。故此时仍排除出租权利耗尽适用。所以第一题即便合法购买应该也不能将cd出租给他人例如得利影音公司和亚艺出租店约定仅得将标明专用出租的影片出租给客人。即便亚艺出租店违反了约定,基于契约的相对性,得利还是依合约内容向亚艺民事求偿,但不能主张著作权法第60条的权利
作者: born19860809   2014-10-30 00:52:00
原来是这样,长知识了,谢谢(本人非原po)
楼主: Sunofgod ( )   2014-10-30 09:40:00
所以关键在于"音乐CD" 这东西是录音著作就是了
作者: funkboy (petrucci)   2014-10-30 13:56:00
:)是的
楼主: Sunofgod ( )   2014-10-30 14:14:00
感谢您^^
作者: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14-10-30 15:11:00
楼上例子跟个案相反?个案是买受人将禁止出租的转售后二手买受人将其出租;因为买受人取得重制物所有权,故二手买受人自买受人取得出租授权从这案例看买的不能自己出租但是可以卖给别人出租XD ?"黄文华因而取得重制著作物之所有权,被告经所有权人黄文华同意而出租,自亦无违反同法第九十二条之可言。"协和公司既已将扣案之录影带卖断给黄文华"
作者: funkboy (petrucci)   2014-10-30 15:56:00
XDD拍谢拍谢感谢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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