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ukkake0103 (颜舍小品)》之铭言:
: 今年的综合题让人傻眼,应该是史上题干最短的综合题吧
: 而且居然没考争点整理,也看不太出来有邱派的影子
: 什么鬼洨...
: → clarinaser: 民诉第一题不是邱派出的??? 10/27 00:49
: 我修了不少邱派的课 老实说我觉得今年的考题
: 如果真是邱派,那可能连他们在台大期末考的难度都不到吧
我觉得民诉第一题是争点整理呢?
提供一点看法,欢迎打枪..~_~
先说明我是这样想,考场写的比较少也比较乱就是了...
题目略为:
甲以乙、丙为共同被告
声明:
(一)乙丙间就A地所为买卖行为应予撤销。
(二)丙应涂销A地所有权移转登记,回复为乙所有。
陈述:
A地原由甲向丁购买,借用乙名登记,遭乙擅自出卖并移转登记给丙。
爰以起诉状缮本送达终止借名契约准用委任法律关系,并主张民法244II撤销买卖。
请求权基础为借名登记契约与民法第244II
问:
对甲之声明与陈述,法应如何阐明?
最上位争点整理
借名契约为债权契约,未表明何时缔约?约定方式为口头或书面?
未达与其他纷争足资区别之程度,应阐明甲应予补充,以达陈述具体化义务。
事实上争点整理
权利单位型→一贯性审查
声明(一)撤销买卖行为,属欠缺明了的声明
民244II的声明实务上通常要明确到将债权物权行为均撤销,而且时间不会同一天
应晓谕当事人更正为撤销乙丙间XX年XX月AA日之买卖契约与XX年XX月BB日之物权行为。
声明(二)仅请求回复登记给乙→主张与陈述有不符
主张终止借名,声明应该要有“乙并应将A地移转登记给甲”
应阐明甲补充声明
大概这样.. 欢迎用力鞭
实战时我时间估错,这题只剩15分钟写
想到什么写什么,完全没有层次可言...~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