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EECE1 (XD)
2014-10-27 12:29:48一 某电视公司原领卫星广播电视事业执照有效期间至98年2 月底届满,该公司于97年11
月间向主管机关申请换发执照。经主管机关作成如下内容之换照处分,于下列解除条件之
一成就时,换照处分失其效力:(一)自换照日起1 年内如有违反卫星广播电视法第17条
或第19条第1 项规定之情事。(二)自换照日起6 个月内,节目首播率未达50%。请问该
处分是否合法?
二 税捐稽征法第24条第5项规定:税捐稽征机关未执行第一项或第二项前段规定者,财政
部不得依第三项规定函请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限制出境。请问,此为何种一般法律原则
之呈现?原因为何?又如果稽征机关违反该项规定,纳税义务人如何救济?
老师出的两题作业
第一题我觉得(一)应该合法 想从法律保留面回答
(二)我觉得不合法 ,想从不当联结面回答
第二题打算从法律的一般性原则下手
不知板友能不能给我一点方向 该从那方面回答比较妥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