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扑马老师刑总(破)共同正犯的问题

楼主: bt011086 ( )   2014-09-14 01:16:02
关于共同正犯与帮助犯的区别,我们在这两个案子里面可以分别
适用[犯罪支配理论]跟[主客观混合理论]看看:
Q1.依[支配理论],乙丙顶多只是(精神)帮助犯;依[混合理论],就共同正犯.
^^^^^^^^^^^^^^^^^^^^^^^
这边可能有点问题,
不过应该不是原PO的重点,先略.
Q2.依[支配理论],甲的行为是不可或缺的(不然题目干麻设计"电子密码锁"?),
所以是共同正犯;依[混合理论],也是共同正犯.
嗯...还有问题的话可以再讨论看看...
※ 引述《FF14 (太十四)》之铭言:
: 我这本是第四版的破
: 523页中间甲乙丙强盗那题
: 甲乙丙约好强盗,甲负责击倒警卫,乙负责开保险柜,丙负责搬赃物
: 结果甲击倒警卫后,因警铃大作三人逃跑...
: 和526页100年政大法研那题做比较
: 甲、乙想探知公司内部机密资料,惟该资料为A保管, 并置于A平常以数位电子密码锁锁
: 住之丙个人办公室内。甲刻意探得A办公室之门锁密码后,将密码告知乙。两人密谋在下
: 班后公司无人时,由甲在公司门外把风, 乙进入A之办公室内,阅读机密资料。不料下班
: 前,甲却突然告知乙,该行为风险太大,决定放弃,并劝说乙不要偷看公司资料,乙不听
: 劝阻,并告知甲将一人进行。公司下班后,乙果然以甲所告知之密码进入A之办公室,但
: 不知该资料放在何处,无功而返。试问甲、乙之行为依刑法应如何处置?
: 前一题甲乙丙已经着手了然后失败集体烙跑
: 这案已经是既了未遂
: 只是还没轮到乙丙的工作乙丙就和甲一起烙跑
: 后一题甲乙共谋窃盗
: 在大约还在预备时(离着手还很远)
: 甲就放弃犯罪并且口头劝告乙
: 乙听了后决定自己一个人也要干到底
: 然后乙就去窃盗, 但因为找不到东西而失败(既了未遂)
: 前一题扑马老师认为乙丙不构成共同正犯
: 理由是甲乙丙虽有共同行为决意, 可是乙丙并未实行犯罪分担
: 后一题老师认为甲论以共同正犯且脱离失败
: (甲未切断其物理影响力)
: 客观来看
: 前一题乙丙已经在场实行犯罪, 只是因为出现障碍
: 还没轮到自己的工作就逃离现场
: 后一题的甲是根本连开始实行都还没有就放弃, 并劝告同伴也别干
: (虽然没积极地阻止)
: 甲根本连犯罪现场都没去
: 书上的结论是前一题不构成共同正犯
: 而后一题却构成共同正犯
: 比较一下总觉得哪边怪怪的...
: 先不论后一题的甲是否符合共同正犯脱离理论
: 毕竟要用脱离理论的前提是要先成为共同正犯
: 但依前一题的标准来看
: "即使有共同行为决意, 但未实行犯罪分担, 也不构成共同正犯"
: 后一题的甲完全符合这标准, 完全没着手没实行(大概只到预备阶段?)
: 可是为什么书上却还是说他是共同正犯呢?
: 总觉得他好倒楣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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