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本是第四版的破
523页中间甲乙丙强盗那题
甲乙丙约好强盗,甲负责击倒警卫,乙负责开保险柜,丙负责搬赃物
结果甲击倒警卫后,因警铃大作三人逃跑...
和526页100年政大法研那题做比较
甲、乙想探知公司内部机密资料,惟该资料为A保管, 并置于A平常以数位电子密码锁锁
住之丙个人办公室内。甲刻意探得A办公室之门锁密码后,将密码告知乙。两人密谋在下
班后公司无人时,由甲在公司门外把风, 乙进入A之办公室内,阅读机密资料。不料下班
前,甲却突然告知乙,该行为风险太大,决定放弃,并劝说乙不要偷看公司资料,乙不听
劝阻,并告知甲将一人进行。公司下班后,乙果然以甲所告知之密码进入A之办公室,但
不知该资料放在何处,无功而返。试问甲、乙之行为依刑法应如何处置?
前一题甲乙丙已经着手了然后失败集体烙跑
这案已经是既了未遂
只是还没轮到乙丙的工作乙丙就和甲一起烙跑
后一题甲乙共谋窃盗
在大约还在预备时(离着手还很远)
甲就放弃犯罪并且口头劝告乙
乙听了后决定自己一个人也要干到底
然后乙就去窃盗, 但因为找不到东西而失败(既了未遂)
前一题扑马老师认为乙丙不构成共同正犯
理由是甲乙丙虽有共同行为决意, 可是乙丙并未实行犯罪分担
后一题老师认为甲论以共同正犯且脱离失败
(甲未切断其物理影响力)
客观来看
前一题乙丙已经在场实行犯罪, 只是因为出现障碍
还没轮到自己的工作就逃离现场
后一题的甲是根本连开始实行都还没有就放弃, 并劝告同伴也别干
(虽然没积极地阻止)
甲根本连犯罪现场都没去
书上的结论是前一题不构成共同正犯
而后一题却构成共同正犯
比较一下总觉得哪边怪怪的...
先不论后一题的甲是否符合共同正犯脱离理论
毕竟要用脱离理论的前提是要先成为共同正犯
但依前一题的标准来看
"即使有共同行为决意, 但未实行犯罪分担, 也不构成共同正犯"
后一题的甲完全符合这标准, 完全没着手没实行(大概只到预备阶段?)
可是为什么书上却还是说他是共同正犯呢?
总觉得他好倒楣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