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外国对于中华民国籍人民犯最轻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且依犯罪地法律亦应处罚时,适用中华民国刑法,试问上开法律系采取国际法上之何种管
辖原则?
(A)领域管辖原则
(B)有限的普遍管辖原则
(C)被害人国籍管辖原则
(D)保护管辖原则
答案(C)
另外,“保护原则”:是指不论本国人或外国人,在国外实施危害本国的国家基本利益
或侵害本国国民的基本权益,则本国有权进行管辖。又可分为“国家保护原则”,是指
侵害本国利益而适用本国刑法及“国民保护原则”,是指侵害本国国民的权益而适用本
国刑法。(以上截录于汪毓玮主编之国境执法)
外国人在国外侵害本国国民的权益而适用本国刑法,本题保护管辖原则可以适用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