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题] 准掳人勒赎

楼主: blue999 (FLY)   2014-07-25 17:48:01
甲打算绑架A勒赎 ,骗乙要给某b一个教训,要抓b,乙答应帮忙后,乙却误绑了a,
甲将错就错,要乙帮忙打电话给a家人勒赎要钱,乙勉强答应。 问甲,乙?
想请教一下这题,书上是写把甲当掳人勒赎的正犯
那今天如果是把乙当正犯的话,乙犯准掳人勒赎。
那甲是否是乙准掳人勒赎的共同正犯呢?
感谢!
作者: biyouth5566 (比欸ㄟ肖年阿)   2014-07-25 19:05:00
可以,行为人一个行为本来就可以犯很多罪,如果该当掳人勒赎了,为什么要多写一个准掳人勒赎的共同正犯?没分数,浪费时间吧?
作者: chrisredfiel (深蓝)   2014-07-25 19:22:00
这题写乙348-1的话 写不到甲间接正犯和客体错误的考点 所以想拿分的话最好是先甲347 再写乙共同正犯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07-25 21:41:00
这一题不会用到348-1吧,两人都是347的正犯呀~只是甲是间接正犯,乙是相续共同正犯!说错了共同正犯其实算共犯才对!因为甲的犯罪一直都没结束,从骗乙掳人就开始犯罪,所以乙只是加入他未完成的犯罪而已,应是相续的共犯,讨论乙是正犯我觉得不行耶XD既然两人都有347了,讨论348-1没意义,个人浅见~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4-07-25 22:46:00
乙犯意变更,是正犯;甲也犯意变更,也是正犯→共同正犯而且两个人最后犯意都是掳a勒赎,且既遂推错,不是犯意变更,应该是另行起意前行为302处理(乙正犯甲教唆),后行为甲乙347既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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