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增额与正额 (增额法条修改) 服兵役问题

楼主: zxc0312 (11)   2014-06-24 22:37:34
※ 引述《cameljava31 (沙漠之舟)》之铭言:
: 现在改为:
: 列入候用名册之增额录取人员,因服兵役未届法定役期或因养育三足岁以
: 下子女,无法立即接受分配训练者,得于规定时间内检具事证申请延后分
: 配训练。增额录取人员经分配训练,应于规定时间内,向实施训练机关报
: 到接受训练,逾期未报到并接受训练者,或于下次该项考试放榜之日前未
: 获分配训练者,即丧失考试录取资格。
: 也就是过去法条是说,假如今年12月入伍,隔年11月退伍,但是隔年10月增额分发
: 因此你丧失资格
: 现在法条是,假如今年12月入伍,隔年11月退伍,但是隔年10月增额分发
: 但是你依旧有资格
另外我也想问
如果在服兵役期间正取 可以申请保留
服完兵役后念研究所 又申请一次保留
然后马上办理休学
到国外进修一年
这样有算在保留资格里面吗?
有规定就读硕博班的时候不能休学吗?
会这么问是因为小弟服完兵役后想出国一年
作者: bary123 (QQ)   2014-06-24 23:43:00
可以申请保留是因为入学研究所 休学就是原因消灭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6-25 12:04:00
服完兵役可以立刻以念研究所又申请一次保留?还是你又录取一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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