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民法(含总则、物权、亲属与继承)- 102年 升资考试 交通事业 邮政、港务、
公路人员
第5题
甲向18岁的乙表示:“你成年时,送你汽车一部”。甲与乙的赠与契约附款,性质如何?
(A)停止条件
(B)解除条件
(C)不确定期限
(D)确定期限
答案给(A)
可是 停止条件不是要系于不确定的客观事实吗?(这句是补习班上课老师写在黑板上的)
18岁的乙应该是一定会成年阿,除非他死掉
为什么不能选(D)确定期限呢?
麻烦各位帮忙解答囉~谢谢
作者: KennyLife (南极仙翁) 2014-06-22 22:41:00
不一定能活到十八岁呀,人生总是会遇到郑捷靠北二十岁啦
作者: ya740802 2014-06-22 22:44:00
就是有可能死掉
作者: Lidmoon (冰岛の猫) 2014-06-22 22:54:00
你自己都说他可能会死掉啊XD 成年这件事有可能不发生啊
如果没死掉一定会成年吧~这题目出得太残忍了啦!!!
作者:
NTUpope (Taiwan is Dog)
2014-06-22 23:06:00甲向18岁的乙表示:“你百年时,送你汽车一部”。 性质是(A)停止条件 (B)始期 (C)不真正条件 (D)恶害通知
作者:
NTUpope (Taiwan is Dog)
2014-06-22 23:10:00甲OS:烧一部汽车送你